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4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灏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全体董事采用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江东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子公司陵水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澄迈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江东支行(以下简称“海南银行海口江东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12个月。最终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内容以海南银行海口江东支行实际审批为准。
陵水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上述贷款的抵押、担保方式如下:
1、公司提供名下位于三亚市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A41-1/2地块,面积为66,666.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三土房〔2013〕字第00797号)及地上工业产房(不动产证书:琼〔2023〕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5336号、琼〔2023〕
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6678号)作为第六顺位抵押担保;2、公司提供位于三亚市田独镇迎宾大道09-11-03地块17,272.36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面积3,641.58平方米房产(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10〕字第04894号)作为第六顺位抵押担保;3、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名下房产(权证号:
琼〔2021〕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02139号、琼〔2021〕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02140号)作为第六顺位抵押担保;4、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提供名下房产(房产证号:海房权证海字第26375号;土地证号:海国用〔2009〕第0946号)作为第六顺位抵押担保;5、公司、股东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澄迈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上述贷款的抵押、担保方式如下:
1、公司提供名下位于三亚市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A41-1/2地块,面积为66,666.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三土房〔2013〕字第00797号)及地上工业产房(不动产证书:琼〔2023〕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5336号、琼〔2023〕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6678号)作为第七顺位抵押担保;2、公司提供位于三亚市田独镇迎宾大道09-11-03地块17,272.36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面积3,641.58平方米房产(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10〕字第04894号)作为第七顺位抵押担保;3、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名下房产(权证号:
琼〔2021〕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02139号、琼〔2021〕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02140号)作为第七顺位抵押担保;4、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提供名下房产(房产证号:海房权证海字第26375号;土地证号:海国用〔2009〕第0946号)作为第七顺位抵押担保;5、公司、股东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抵押、担保相关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抵押、担保相关手续,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具体担保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借款追加抵押担保的议案》
2019年5月22日,公司子公司三亚大兴园林苗木繁殖基地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亚市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年(含建设期2年)。截至目前,上述融资余额为37,550万元。
现根据协商结果,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持有的位于屯城镇海榆中线东侧(大同十四坡)30,706.21平方米工业用地(权证号:屯国用〔2013〕第02-00001号)及其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除追加上述抵押担保外,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原担保事项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具体签署上述抵押担保相关文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抵押担保相关手续,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追加抵押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