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002596)_公司公告_海南瑞泽: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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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1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3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于2023年8月16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延期,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现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公司现将第六届监事会组成、监事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组成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代表监事3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监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向第五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上述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将不再接受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2、在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为自然人,并且需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9、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0、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1、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2、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

2、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2);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4年5月17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秦庆

3、联系电话/传真:0898-88710266

4、联系邮箱:qinqing@hnruize.com

5、邮政编码:572000

6、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53号君和君泰一期1D幢和悦楼6层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信息
姓名(名称)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类别股东代表监事
被推荐人信息
姓名性别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出生年月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是否符合公司2024-033号公告所载任职条件:?是 ?否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持有公司股份、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的说明)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 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被提名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本人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三、本人承诺向公司报送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本人承诺对公司披露或公示的所有与本人相关的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披露或公示内容存在错误或遗漏的,保证及时告知公司予以更正;

五、本人当选公司监事后,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义务。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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