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5: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19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刘汉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能授予股份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8名激励对象授予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5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获得通过。董事刘汉桥先生和林永春女士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