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15,467.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15,729.0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485,285,032.40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02,177,879.33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期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相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615,467.33 | -40,603,438.40 | -62,406,077.8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85,285,032.4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02,177,879.3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7,874,994.5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截至2024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属于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关于2024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条款,若公司当年度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值等状况出现时,有权不执行现金分红。鉴于公司2024年度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因此不符合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制定的,同时考虑到了2025年度的经营发展需求。该预案未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利润分配方案是为确保公司运营的顺畅,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并且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作为回报方式,同时确保产业的持续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的债务状况、资金状况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将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和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说明。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