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阳股份(002580)_公司公告_圣阳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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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阳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董事会、管理层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合规组织会议,依法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4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财务决算、关联交易、财务资助、选举监事等事项16项,发表了客观、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监督职责。2022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李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代表监事的议案》。

2、2022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圆柱锂电池项目的议案》。

3、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加强决策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定,积极出席股东会、列席董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能。2022年度,公司监事按要求列席了董事会7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积极参与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强化落实财务监督,切实保障股东利益

监事会从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注重财务监督的实质和效能,不断延伸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程序、报告内容等进行监督,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督重大财务活动事项,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其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四)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监事会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适应监管要求。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通过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董监高股份变动等相关规定,牢固树立合规履职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二、监事会对公司的评价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要求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各项决策履行了正常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提升公司风险防范及经

营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活动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及时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运作状况良好。监事会对公司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审核程序、报告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情况

经检查公司及子公司的相关财务和重要合同、协议,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未发现有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一是扎实做好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出具专项审查意见。二是不断强化监督职责。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监督;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重点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积极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加强对决策程序的监督,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关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促进规范运作。

三是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工作制度,规范监督行为,提高履职效率;积极参加监管机构有关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业务技能,提升个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履职能力。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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