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李伟先生、陈庆振先生、高运奎先生现场出席了会议,董事宋斌先生、李亮先生、王亚斌先生、马涛先生、桑丽霞女士、梁仕念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伟先生、李亮先生、王亚斌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团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亿元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8年,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关联方圣阳锂科其他股东山东国惠科创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项目贷款总额45%的反担保。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