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独立董事:桑丽霞、马涛、梁仕念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