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579证券简称:中京电子公告编号:
2025-044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企业微信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