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电子(002579)_公司公告_中京电子: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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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电子: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0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20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季度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并出具了2024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京电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财务总监与年报审计签字会计师就2024年年报审计方案进行沟通,主要包括会计师于被审计单位双方责任、审计范围、年报审计要点、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判断等。

(三)2025年3月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财务总监与年报审计签字会计师就2024年年报审计主要调整事项、年报披露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季度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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