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动力(002576)_公司公告_通达动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时间:

通达动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胡彬)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彬: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四川托普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四川华联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所长、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执行所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同时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 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胡彬4130011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与专门委员会相关的工作细则规定,积极组织委员会工作,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审阅;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掌握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对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未召开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独立董事相关沟通会。2025年,本人也将会依规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15个工作日。本人通过审阅相关材料、参加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同时,本人还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或者解聘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涵盖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准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与专业赋能职能,为董事会不断完善决策的科学性与运营的合规性添砖加瓦,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步入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履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义务,审慎履行职责,充分恰当地行使职权,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种情况进行了解,切实维护公司的稳健发展态势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借此机会,本人诚挚感谢股东们的信任和支持,诚挚感谢公司团队的全力协作!展望未来,期待继续携手并肩,砥砺前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推动公司向更高质量发展迈进,铸就更为辉煌的业绩。

独立董事:胡彬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