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审计报告……………………………………………………… 第1—6页
二、财务报表……………………………………………………… 第7—14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7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8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9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10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11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12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13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14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15—115页
审 计 报 告天健审〔2024〕3345号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牌珠宝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明牌珠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五(二)1及十四(一)2。明牌珠宝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和钻石镶嵌类饰品等珠宝首饰产品的销售。2023年度,明牌珠宝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393,737.36万元。其中珠宝首饰产品销售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6,456.2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5.61%。
由于营业收入是明牌珠宝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明牌珠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销货清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2023年度销售金额;
(6)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及五(一)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明牌珠宝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56,872.40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21,703.83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5,168.57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并评价其合理性,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与债务人有关的经营情况、涉诉情况等相关信息资料等;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明牌珠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明牌珠宝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明牌珠宝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明牌珠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明牌珠宝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明牌珠宝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浙外经贸资函〔2009〕207号文批准,由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日月控股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发起设立,于2009年5月27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43481693J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2,800万元,股份总数52,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公司股票已于2011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金银珠宝首饰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黄金饰品、铂金饰品、钻石、珠宝饰品、银制(饰)品等中高档珠宝首饰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有: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和钻石镶嵌类饰品等。其他经营业务活动为新能源光伏电池片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和房地产营销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五届十七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 的披露事项 |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位置 |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五(一)4(2)2)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五(一)4(3)2) | |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五(一)4(4)2)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五(一)7(3)2)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收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收款。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五(一)13(2)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累计投入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五(一)23(2) | 公司将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五(一)28(2)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付款。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五(三)1 | 公司将单项现金流量超过资产总额1%的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现金流量。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七(一)2 | 公司将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5%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七(四)1 | 公司将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5%的联营企业确定为重要联营企业。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十二(一) | 对影响财务状况的事项,公司将可能影响金额超过资产总额5%的承诺事项认定为重要;对影响经营成果的事项,公司将对绝对值金额超过利润总额5%的承诺事项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十二(二) | 公司将单项或有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或有事项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十三 | 公司将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新增子公司、对子公司增资、可能影响金额超过资产总额/利润总额5%的销售合同、业绩补偿等事项认定为重要。 |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十)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
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十一)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6个月以内(含,下同) | 1 | 1 |
6个月-1年 | 5 | 5 |
1-2年 | 20 | 20 |
2-3年 | 50 | 50 |
3年以上 | 100 | 100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十二)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中,除镶嵌饰品中的钻石采用个别计价法,其余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
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
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 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四) 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十五)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35 | 10 | 3.00-2.5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10 | 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0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00 |
(十六)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房屋及建筑物 | 满足建筑完工验收标准,达到生产或办公的预定可使用状态 |
(十七)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八)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权利证书证载年限 | 直线法 |
软件 | 5-1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3.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1) 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2) 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
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 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7)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4.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九) 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 职工薪酬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
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二) 收入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黄金饰品、铂金饰品等珠宝首饰产品、新能源光伏电池片产品和提供房地产营销服务。
(1) 珠宝首饰产品
1) 线下渠道销售
线下渠道的销售模式分为经销、代销和直营。经销模式下,终端零售柜台所售卖货品的所有权归属经销商,公司在将货品批发给经销商时确认收入。代销模式下,终端零售柜台所售卖货品的所有权归属本公司,终端顾客购买货品后,由商场代为收取货款并定期与公司对账结算,公司依据协议约定扣除商场应得收入后,将剩余货款确认为销售收入。直营模式下,公司设立旗舰店或专卖店直接向终端顾客销售,在货品销售给终端顾客并收取货款时确认销售收入。
2) 线上渠道销售
线上渠道系公司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向终端顾客销售,在顾客收到货物并确认收货,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
(2) 新能源光伏电池片产品
由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的,在相关货物运抵并取得客户签收确认时确认收入;由客户上门提货的,在相关货物交付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员并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3)房地产营销服务
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营销服务,在房产完成销售、取得房地产开发商销售业绩确认单,已收取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服务收入。
(二十三)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四)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
(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五)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二十六) 租赁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七)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二十八) 采用套期会计的依据、会计处理方法
1. 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2. 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1) 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组成;2) 在套期开始时,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公司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3) 该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1)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2)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3)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
公司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公司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
3. 套期会计处理
(1) 公允价值套期
1)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被套期项目因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再调整;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再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公司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2) 现金流量套期
1)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以下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认:①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②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2)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3) 其他现金流量套期,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4. 本公司为规避所持有黄金原材料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即被套期风险),公司对专营(代销与直营)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通过黄金延期交收交易业务(T+D业务)、金融系统内黄金租赁业务或者期货卖空交易(即套期工具),以达到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专营黄金产品跌价风险。该项套期为公允价值套期,指定该套期关系的会计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十九)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704,193.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349,119.18 |
未分配利润 | 2,355,074.70 |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52,296.56 |
2.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 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注]、6%、13% |
消费税 | 应纳税销售额(量) | 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6.5%、15% |
[注]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明牌珠宝有限公司、杭州金源明牌珠宝有限公司等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上述公司2023年度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税率为1%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杭州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等满足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的子公司 | 20% |
明牌珠宝(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浙江明牌珠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二) 税收优惠
1.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期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杭州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2. 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明牌珠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33002290),有效期3年(2023年12月8日至2026年12月8日),故浙江明牌珠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子公司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好屋公司)、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上述规定,2023年度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库存现金 | 966,700.56 | 997,241.87 |
银行存款 | 1,619,977,765.55 | 1,168,188,697.33 |
其他货币资金 | 131,736,559.79 | 14,141,125.73 |
合 计 | 1,752,681,025.90 | 1,183,327,064.93 |
(2) 使用有限制的款项说明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定期存款 | 561,540,511.26 | |
购买黄金专用存款 | 90,0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86,618,860.69 | |
因借款质押的定期存单 | 50,000,000.00 | |
租借黄金实物保证金 | 40,989,392.51 | 9,794,493.89 |
因诉讼冻结的银行存款 | 8,936,764.57 | |
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 | 6,539,358.27 | 2,938,503.87 |
黄金延期交收(T+D)合约保证金 | 467,814.40 | 439,097.60 |
初始目的为投资的定期存款 | 100,000,000.00 |
因租借黄金质押的定期存单 | 50,000,000.00 | |
小 计 | 845,092,701.70 | 163,172,095.36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000.00 | 9,800,000.00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 | 9,800,000.00 |
合 计 | 20,000.00 | 9,800,000.00 |
3. 应收票据
(1) 明细情况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商业承兑汇票 | 4,750,000.00 | |
合计 | 4,750,000.00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种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00,000.00 | 100.00 | 250,000.00 | 5.00 | 4,750,000.00 |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 | 5,000,000.00 | 100.00 | 250,000.00 | 5.00 | 4,75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 | 100.00 | 250,000.00 | 5.00 | 4,750,000.00 |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0,000.00 | -250,000.00 | ||||
合计 | 250,000.00 | -250,000.00 |
4. 应收账款
(1) 账龄情况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注] | 期初账面余额 |
6个月以内 | 280,301,979.49 | 242,221,247.30 |
6个月-1年 | 37,718,586.00 | 15,617,753.87 |
1-2年 | 68,508,508.72 | 37,027,271.44 |
2-3年 | 83,323,817.08 | 3,229,651.05 |
3-4年 | 21,694,052.49 | 8,954,846.31 |
4-5年 | 32,489,723.31 | 11,864,032.30 |
5年以上 | 44,687,283.48 | 17,608,404.71 |
合计 | 568,723,950.57 | 336,523,206.98 |
[注]本期因合并范围变动增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02,848,670.74元,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5,809,676.57元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9,134,848.26 | 31.50 | 170,547,474.84 | 95.21 | 8,587,373.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9,589,102.31 | 68.50 | 46,490,794.80 | 11.93 | 343,098,307.51 |
合计 | 568,723,950.57 | 100.00 | 217,038,269.64 | 38.16 | 351,685,680.93 |
(续上表)
种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7,618,407.31 | 11.18 | 34,407,432.31 | 91.46 | 3,210,97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8,904,799.67 | 88.82 | 15,943,734.95 | 5.33 | 282,961,064.72 |
合计 | 336,523,206.98 | 100.00 | 50,351,167.26 | 14.96 | 286,172,039.72 |
2)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
世茂集团[注1] | 70,348,460.81 | 70,348,460.81 | 100.00 | [注2] | ||
小计 | 70,348,460.81 | 70,348,460.81 | 100.00 |
[注1]世茂集团系指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下同
[注2]世茂集团部分房地产项目未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销售佣金给子公司苏州好屋公司,苏州好屋公司已陆续提起诉讼,鉴于世茂集团的现状,公司对于应收世茂集团的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270,205,980.59 | 2,702,059.80 | 1.00 |
6个月-1年 | 31,632,493.60 | 1,581,624.69 | 5.00 |
1-2年 | 41,544,113.23 | 8,308,822.65 | 20.00 |
2-3年 | 24,616,454.45 | 12,308,227.22 | 50.00 |
3-4年 | 4,407,497.33 | 4,407,497.33 | 100.00 |
4-5年 | 8,606,385.08 | 8,606,385.08 | 100.00 |
5年以上 | 8,576,178.03 | 8,576,178.03 | 100.00 |
小计 | 389,589,102.31 | 46,490,794.80 | 11.93 |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合并转入 | 收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407,432.31 | 8,916,679.52 | 130,742,389.92 | 3,519,026.91 | 170,547,474.8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943,734.95 | 7,874,409.13 | 25,067,286.65 | 721,882.58 | 3,116,518.51 | 46,490,794.80 | |
合 计 | 50,351,167.26 | 16,791,088.65 | 155,809,676.57 | 721,882.58 | 6,635,545.42 | 217,038,269.64 |
2) 本期无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和转回。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1) 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635,545.42 |
2) 本期无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5) 应收账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世茂集团 | 70,348,460.81 | 12.37 | 70,348,460.81 |
郑州鹏赢珠宝有限公司 | 24,704,520.74 | 4.34 | 10,062,752.06 |
诸暨市明玥珠宝店 | 21,588,756.55 | 3.80 | 4,179,757.39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645,122.70 | 3.45 | 196,451.23 |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 16,712,602.34 | 2.94 | 16,712,602.34 |
小 计 | 152,999,463.14 | 26.90 | 101,500,023.83 |
5. 应收款项融资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2,091,018.88 | |
合 计 | 2,091,018.88 |
(2)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成本 | 累计确认的信用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2,091,018.88 | 2,091,018.88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2,091,018.88 | 2,091,018.88 | |||
合 计 | 2,091,018.88 | 2,091,018.88 |
2) 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 目 | 期末数 | ||
成本 | 累计确认的信用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2,091,018.88 | ||
小 计 | 2,091,018.88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项 目 |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
项 目 |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253,706.07 |
小 计 | 15,253,706.07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6. 预付款项
(1) 账龄分析
账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注] | 比例(%)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1 年以内 | 45,789,513.53 | 96.37 | 45,789,513.53 | 21,206,347.02 | 99.36 | 21,206,347.02 | ||
1-2 年 | 876,921.84 | 1.85 | 876,921.84 | 90,350.63 | 0.42 | 90,350.63 | ||
2-3 年 | 748,458.06 | 1.58 | 748,458.06 | 1,376.56 | 0.01 | 1,376.56 | ||
3 年以上 | 97,544.85 | 0.20 | 97,544.85 | 43,849.50 | 0.21 | 43,849.50 | ||
合计 | 47,512,438.28 | 100.00 | 47,512,438.28 | 21,341,923.71 | 100.00 | 21,341,923.71 |
[注]本期因合并范围变动增加预付款项7,529,428.15元
(2) 预付款项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 余额的比例(%) |
上海黄金交易所 | 15,318,635.06 | 32.24 |
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 | 5,950,806.69 | 12.52 |
上海德佑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 2,137,653.09 | 4.50 |
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1,546,774.00 | 3.26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289,532.54 | 2.71 |
小计 | 26,243,401.38 | 55.23 |
7. 其他应收款
(1) 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注]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44,431,958.65 | 17,268,989.27 |
应收暂付款 | 11,746,116.10 | 585,854.08 |
备用金 | 9,308,801.17 | 907,078.65 |
借款 | 6,000,000.00 | |
客户逾期货款利息 | 1,154,459.03 | 816,880.80 |
会员资格费 | 1,035,000.04 | 1,035,000.04 |
返还少数股东投资款 | 4,853,073.08 | |
房产项目纾困资金 | 25,000,000.00 | |
其他 | 5,632,449.81 | 86,344.18 |
合 计 | 379,308,784.80 | 50,553,220.10 |
[注]本期因合并范围变动增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320,301,973.37元,其中房地产营销项目保证金288,939,826.21元,增加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52,222,873.39元
(2) 账龄情况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6个月以内 | 50,949,127.78 | 37,076,652.36 |
6个月-1年 | 8,684,649.74 | 2,556,321.60 |
1-2年 | 90,483,291.41 | 2,868,598.76 |
2-3年 | 99,918,166.52 | 2,034,937.26 |
3-4年 | 35,465,966.09 | 655,457.80 |
4-5年 | 75,116,734.45 | 305,304.40 |
5年以上 | 18,690,848.81 | 5,055,947.92 |
合计 | 379,308,784.80 | 50,553,220.1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68,364,668.95 | 70.75 | 225,070,778.75 | 83.87 | 43,293,890.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0,944,115.85 | 29.25 | 36,573,045.86 | 32.97 | 74,371,069.99 |
合 计 | 379,308,784.80 | 100.00 | 261,643,824.61 | 68.98 | 117,664,960.19 |
(续上表)
种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553,220.10 | 100.00 | 8,106,481.14 | 16.04 | 42,446,738.96 |
合 计 | 50,553,220.10 | 100.00 | 8,106,481.14 | 16.04 | 42,446,738.96 |
2)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
世茂集团 | 101,528,823.45 | 101,528,823.45 | 100.00 | [注1] | ||
上海海东房地产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100.00 |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2之说明 | ||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43,066,081.00 | 21,533,040.50 | 50.00 | [注2] | ||
小计 | 204,594,904.45 | 183,061,863.95 | 89.48 |
[注1]世茂集团部分房地产项目未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返还项目保证金给子公司苏州好屋公司,苏州好屋公司已陆续提起诉讼,鉴于世茂集团的现状,公司对于应收世茂集团的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2]依据冻结、划扣的银行存款以及查封的房产预估价值并结合账龄情况计提,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2之说明
3)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10,944,115.85 | 36,573,045.86 | 32.97 |
其中:6个月以内 | 50,949,127.78 | 509,491.27 | 1.00 |
6个月-1年 | 8,684,649.74 | 434,232.48 | 5.00 |
1-2年 | 8,332,299.95 | 1,666,459.99 | 20.00 |
2-3年 | 18,030,352.53 | 9,015,176.27 | 50.00 |
3-4年 | 1,794,313.59 | 1,794,313.59 | 100.00 |
4-5年 | 4,462,523.45 | 4,462,523.45 | 100.00 |
5年以上 | 18,690,848.81 | 18,690,848.81 | 100.00 |
小计 | 110,944,115.85 | 36,573,045.86 | 32.97 |
(4)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数 | 498,582.63 | 573,719.75 | 7,034,178.76 | 8,106,481.14 |
期初数在本期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66,712.92 | 66,712.92 | ||
--转入第三阶段 | -471,095.98 | 471,095.9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17,821.55 | 323,286.93 | 673,361.60 | 1,314,470.08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
本期核销 | ||||
合并转入 | 194,032.49 | 1,173,836.37 | 250,855,004.53 | 252,222,873.39 |
期末数 | 943,723.75 | 1,666,459.99 | 259,033,640.87 | 261,643,824.61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58 | 20.00 | 83.20 | 68.9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单项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代表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其余部分按账龄组合划分。账龄1年以内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6个月内按1%计提减值,6个月-1年按5%计提减值;账龄1-2年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按20%计提减值;账龄2年以上代表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比例根据账龄年限进行调整;2-3年代表较少的已发生信用减值、按50%计提减值;3年以上代表已全部减值、按100%计提减值。
(5)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期末坏账准备 |
世茂集团 | 保证金 | 101,528,823.45 | [注1] | 26.77 | 101,528,823.45 |
上海海东房地产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0,000,000.00 | 4-5年 | 15.82 | 60,000,000.00 |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43,066,081.00 | 2-3年 | 11.35 | 21,533,040.50 |
宁德兆裕房地产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6,095,107.00 | 6个月以内 | 6.88 | 260,951.07 |
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7,293,000.00 | [注2] | 4.56 | 13,443,375.00 |
小计 | 247,983,011.45 | 65.38 | 196,766,190.02 |
[注1]1-2年62,424,991.46元,2-3年17,241,218.49元,3-4年21,077,902.50元,4-5年784,711.00元[注2]2-3年7,699,250.00元,3-4年9,593,750.00元
8. 存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75,127,412.07 | 175,127,412.07 | 192,667,402.84 | 192,667,402.84 | ||
在产品 | 86,712,006.59 | 86,712,006.59 | 84,073,812.78 | 84,073,812.78 | ||
库存商品 | 481,953,106.07 | 3,295,223.82 | 478,657,882.25 | 721,408,163.47 | 5,740,968.77 | 715,667,194.70 |
被套期项目[注] | 1,058,046,624.06 | 1,058,046,624.06 | 935,341,175.91 | 935,341,175.91 | ||
委托加工物资 | 64,906,901.20 | 64,906,901.20 | 105,605,364.80 | 105,605,364.80 | ||
合计 | 1,866,746,049.99 | 3,295,223.82 | 1,863,450,826.17 | 2,039,095,919.80 | 5,740,968.77 | 2,033,354,951.03 |
[注]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黄金延期交收交易业务(T+D业务)、金融系统内黄金租赁业务或者期货卖空交易对专营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以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专营黄金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库存成本的情况。被套期项目期末余额为1,058,046,624.06元,系使用套期工具对其价格波动风险进行对冲之后的库存商品的公允
价值
(2) 存货跌价准备
1) 明细情况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其他 | 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5,740,968.77 | 2,445,744.95 | 3,295,223.82 | |||
合计 | 5,740,968.77 | 2,445,744.95 | 3,295,223.82 |
2)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 | 转回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 | 转销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9.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238,025,068.14 | 238,025,068.14 | 11,793,939.46 | 11,793,939.46 | ||
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 1,800,120.49 | 1,800,120.49 | 12,019,066.65 | 12,019,066.65 | ||
合 计 | 239,825,188.63 | 239,825,188.63 | 23,813,006.11 | 23,813,006.11 |
10. 长期股权投资
(1) 分类情况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852,243,395.13 | 285,351,844.38 | 566,891,550.75 | 1,427,535,294.29 | 899,595,282.17 | 527,940,012.12 |
合计 | 852,243,395.13 | 285,351,844.38 | 566,891,550.75 | 1,427,535,294.29 | 899,595,282.17 | 527,940,012.12 |
(2) 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
苏州好屋公司 | 48,464,515.18 | 614,243,437.79 | -39,412,504.09 | |||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银行) | 479,294,800.00 | 276,998,661.09 | 73,166,880.06 | 8,393,140.15 | ||
上海笔尔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笔尔公司) | 180,696.94 | 8,353,183.29 | -51,159.33 | |||
上海家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家和公司) | -367,358.77 | |||||
合 计 | 527,940,012.12 | 899,595,282.17 | 33,335,857.87 | 8,393,140.15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
苏州好屋公司 | -9,052,011.09 | |||||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银行) | 565,022.85 | -9,591,232.20 | 551,828,610.86 | 276,998,661.09 | ||
上海笔尔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笔尔公司) | 129,537.61 | 8,353,183.29 | ||||
上海家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家和公司) | 15,300,761.05 | 14,933,402.28 | ||||
合 计 | 565,022.85 | -9,591,232.20 | 6,248,749.96 | 566,891,550.75 | 285,351,844.38 |
(3) 其他说明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二)1之说明,本期公司将苏州好屋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公司持有苏州好屋公司的股权投资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核算,合并增加持有上海家和公司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5,300,761.05元。
11. 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 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3,252,960.00 | 3,252,960.00 |
本期增加金额 | 5,352,065.15 | 5,352,065.15 |
1) 企业合并增加 | 5,352,065.15 | 5,352,065.15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8,605,025.15 | 8,605,025.15 |
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期初数 | 309,031.20 | 309,031.20 |
本期增加金额 | 1,044,296.43 | 1,044,296.43 |
1) 计提或摊销 | 175,700.86 | 175,700.86 |
2) 企业合并增加 | 868,595.57 | 868,595.57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1,353,327.63 | 1,353,327.63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7,251,697.52 | 7,251,697.52 |
期初账面价值 | 2,943,928.80 | 2,943,928.80 |
12. 固定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173,477,642.29 | 105,409,447.39 | 2,996,218.74 | 23,741,596.47 | 305,624,904.89 |
本期增加金额 | 306,693,388.14 | 165,358,224.29 | 2,998,671.53 | 8,149,398.54 | 483,199,682.50 |
1) 购置 | 219,256.88 | 1,191,853.82 | 322,831.86 | 409,675.20 | 2,143,617.76 |
2) 在建工程转入 | 306,474,131.26 | 163,884,069.59 | 691,857.53 | 2,564,916.19 | 473,614,974.57 |
3) 企业合并增加 | 282,300.88 | 1,983,982.14 | 5,174,807.15 | 7,441,090.17 | |
本期减少金额 | 339,877.00 | 41,789.79 | 381,666.79 | ||
1) 处置或报废 | 339,877.00 | 41,789.79 | 381,666.79 | ||
期末数 | 480,171,030.43 | 270,767,671.68 | 5,655,013.27 | 31,849,205.22 | 788,442,920.60 |
累计折旧 | |||||
期初数 | 35,174,284.99 | 88,490,937.01 | 2,560,444.80 | 19,889,508.26 | 146,115,175.06 |
本期增加金额 | 8,324,498.74 | 2,785,925.07 | 1,064,008.39 | 5,734,588.44 | 17,909,020.64 |
1) 计提 | 8,324,498.74 | 2,571,765.53 | 158,923.17 | 818,954.88 | 11,874,142.32 |
2) 企业合并增加 | 214,159.54 | 905,085.22 | 4,915,633.56 | 6,034,878.32 | |
本期减少金额 | 305,889.30 | 741.23 | 306,630.53 | ||
1) 处置或报废 | 305,889.30 | 741.23 | 306,630.53 | ||
期末数 | 43,498,783.73 | 91,276,862.08 | 3,318,563.89 | 25,623,355.47 | 163,717,565.17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436,672,246.70 | 179,490,809.60 | 2,336,449.38 | 6,225,849.75 | 624,725,355.43 |
期初账面价值 | 138,303,357.30 | 16,918,510.38 | 435,773.94 | 3,852,088.21 | 159,509,729.83 |
(2)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柯桥办公楼 | 3,716,168.85 |
生产大楼 | 86,848.83 |
小计 | 3,803,017.68 |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的情况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柯桥综合办公楼 | 56,848,960.54 | 已完工尚未完成验收流程 |
卡利罗1号车间 | 15,261,033.79 | |
卡利罗3号车间 | 9,019,186.49 | |
卡利罗5号车间 | 9,889,152.07 | |
光伏电池片仓库车间及配套设施 | 229,299,384.36 | |
小计 | 320,317,717.25 |
13. 在建工程
(1) 明细情况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 1,578,045,427.88 | 1,578,045,427.88 | |
其他零星工程 | 410,482.58 | 410,482.58 |
合 计 | 1,578,455,910.46 | 1,578,455,910.4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转入 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期末数 |
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 295,166.76万元 | 2,051,660,402.45 | 473,614,974.57 | 1,578,045,427.88 | ||
小计 | 295,166.76万元 | 2,051,660,402.45 | 473,614,974.57 | 1,578,045,427.88 |
(续上表)
工程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 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本期利息 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 69.51 | 70.00 | 2,333,333.34 | 2,333,333.34 | 4.00 |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
小计 | 2,333,333.34 | 2,333,333.34 |
14. 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97,959,992.55 | 97,959,992.55 |
本期增加金额 | 11,926,847.34 | 11,926,847.34 |
1) 租入 | 11,926,847.34 | 11,926,847.34 |
本期减少金额 | 54,639,769.73 | 54,639,769.73 |
1) 处置 | 54,639,769.73 | 54,639,769.73 |
期末数 | 55,247,070.16 | 55,247,070.16 |
累计折旧 | ||
期初数 | 64,563,515.83 | 64,563,515.83 |
本期增加金额 | 11,287,582.61 | 11,287,582.61 |
1) 计提 | 11,287,582.61 | 11,287,582.61 |
本期减少金额 | 39,373,562.13 | 39,373,562.13 |
1) 处置 | 39,373,562.13 | 39,373,562.13 |
期末数 | 36,477,536.31 | 36,477,536.31 |
账面价值 |
期末账面价值 | 18,769,533.85 | 18,769,533.85 |
期初账面价值 | 33,396,476.72 | 33,396,476.72 |
15. 无形资产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58,424,023.00 | 6,660,026.51 | 65,084,049.51 |
本期增加金额 | 54,134,033.45 | 96,950,568.92 | 151,084,602.37 |
1) 购置 | 54,134,033.45 | 2,125,488.45 | 56,259,521.90 |
2) 企业合并增加 | 94,825,080.47 | 94,825,080.47 |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112,558,056.45 | 103,610,595.43 | 216,168,651.88 |
累计摊销 | |||
期初数 | 13,372,451.18 | 5,265,593.68 | 18,638,044.86 |
本期增加金额 | 1,778,989.80 | 31,044,374.07 | 32,823,363.87 |
1) 计提 | 1,778,989.80 | 1,510,421.82 | 3,289,411.62 |
2) 企业合并增加 | 29,533,952.25 | 29,533,952.25 |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15,151,440.98 | 36,309,967.75 | 51,461,408.73 |
减值准备 | |||
期初数 | |||
本期增加金额 | 17,509,617.79 | 17,509,617.79 | |
1) 企业合并增加 | 17,509,617.79 | 17,509,617.79 |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17,509,617.79 | 17,509,617.79 |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97,406,615.47 | 49,791,009.89 | 147,197,625.36 |
期初账面价值 | 45,051,571.82 | 1,394,432.83 | 46,446,004.65 |
16. 商誉
(1) 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深圳市卓一珠宝有限公司 | 5,116,963.37 | 5,116,963.37 | 5,116,963.37 | 5,116,963.37 | ||
合 计 | 5,116,963.37 | 5,116,963.37 | 5,116,963.37 | 5,116,963.37 |
(2) 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数 | 本期企业 合并形成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处置 | 其他减少 | ||||
深圳市卓一珠宝有限公司 | 5,116,963.37 | 5,116,963.37 | |||
合 计 | 5,116,963.37 | 5,116,963.37 |
(3) 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其他增加 | 处置 | 其他减少 | |||
深圳市卓一珠宝有限公司 | 5,116,963.37 | 5,116,963.37 | ||||
合 计 | 5,116,963.37 | 5,116,963.37 |
(4) 其他说明
子公司深圳市卓一珠宝有限公司以前年度连续亏损且亏损金额较大,已停止运营,公司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已于2016年对其所产生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7.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期末数 |
艺人宣传费 | 2,643,605.53 | 9,433,962.26 | 3,691,823.56 | 8,385,744.23 | |
店铺装修费 | 21,383,885.20 | 18,914,160.80 | 15,647,115.41 | 24,650,930.59 | |
合 计 | 24,027,490.73 | 28,348,123.06 | 19,338,938.97 | 33,036,674.82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3,310,896.09 | 15,827,724.02 | 54,303,588.64 | 13,575,897.16 |
租赁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2,307,149.19 | 5,576,787.30 | 42,816,775.51 | 10,704,193.8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444,618.04 | 2,361,154.51 | 7,183,116.92 | 1,795,779.23 |
合计 | 95,062,663.32 | 23,765,665.83 | 104,303,481.07 | 26,075,870.2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负债 | |
业绩承诺补偿款 | 246,151,566.14 | 61,537,891.54 | 246,151,566.14 | 61,537,891.54 |
苏州好屋投资损失补偿收入 | 90,766,950.92 | 22,691,737.73 | ||
瑞丰银行股权投资产生的应纳税差异 | 59,178,758.35 | 14,794,689.59 | 59,178,758.35 | 14,794,689.59 |
租赁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18,769,533.86 | 4,692,383.47 | 33,396,476.72 | 8,349,119.18 |
T+D业务期末持仓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17,270.00 | 79,317.50 | 113,750.00 | 28,437.50 |
合计 | 415,184,079.27 | 103,796,019.83 | 338,840,551.21 | 84,710,137.81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49,646,186.43 | 637,858,612.98 |
可抵扣亏损 | 334,696,600.97 | 71,046,069.47 |
合计 | 784,342,787.40 | 708,904,682.45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期末数[注] | 期初数 |
2023年 | 6,028,728.79 | |
2024年 | 20,473,983.17 | 8,981,423.15 |
2025年 | 70,219,061.05 | 8,926,730.25 |
2026年 | 26,878,457.34 | 16,464,063.95 |
2027年 | 83,830,997.02 | 30,645,123.33 |
2028年 | 133,294,102.39 |
合计 | 334,696,600.97 | 71,046,069.47 |
[注]本期合并转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239,524,471.86元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固定资产购置款 | 5,443,941.40 | 5,443,941.40 | ||||
抵偿房地产营销服务款尚未过户的房产 | 1,656,420.00 | 1,656,420.00 | ||||
预付排污权购置款 | 125,928.00 | 125,928.00 | ||||
合计 | 7,226,289.40 | 7,226,289.40 |
2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 期末资产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45,092,701.70 | 845,092,701.70 | 质押、冻结 | 定期存单质押、各项保证金、涉诉冻结资金等 |
合 计 | 845,092,701.70 | 845,092,701.70 |
(2) 期初资产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初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3,172,095.36 | 163,172,095.36 | 质押、冻结、持有到期意图 | 定期存单质押、拟持有到期的定期存款及利息、各项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5,000,000.00 | 4,750,000.00 | 其他 | 已贴现未到期票据 |
合 计 | 168,172,095.36 | 167,922,095.36 |
21. 短期借款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保证借款 | 790,788,267.21 | 230,000,000.00 |
质押借款 | 200,000,000.00 | |
应收账款保理取得的借款[注] | 5,000,000.00 |
借款利息 | 808,194.46 | 249,486.11 |
商业汇票贴现取得的借款 | 5,000,000.00 | |
合计 | 996,596,461.67 | 235,249,486.11 |
[注]2023年12月26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鑫木烨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宁波鑫木烨贸易有限公司将应收本公司500.00万元货款转让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并向其收取等额银行存款。因上述应收账款转让行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公司将收到的500.00万元银行存款作为短期借款列报
22. 应付票据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647,913,371.95 | |
合计 | 647,913,371.95 |
23. 应付账款
(1) 明细情况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货款 | 93,024,518.97 | 117,140,543.60 |
工程设备款 | 861,304,754.50 | 16,944,845.94 |
房地产项目营销费用及佣金 | 158,659,517.12 | 10,612,252.90 |
合计 | 1,112,988,790.59 | 144,697,642.44 |
(2) 本期无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应付账款。
24. 预收款项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预收销售款 | 1,324,620.40 | 1,324,620.40 |
合 计 | 1,324,620.40 | 1,324,620.40 |
25. 合同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预收销售款 | 14,818,037.38 | 8,574,971.65 |
预收房地产项目营销服务费 | 13,395,763.48 | 2,194,001.57 |
合 计 | 28,213,800.86 | 10,768,973.22 |
26. 应付职工薪酬
(1) 明细情况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短期薪酬 | 26,089,776.80 | 268,183,988.71 | 251,668,713.25 | 42,605,052.26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979,090.72 | 7,002,762.70 | 976,328.02 | |
辞退福利 | 853,891.90 | 178.30 | 853,713.60 | |
合计 | 26,089,776.80 | 277,016,971.33 | 258,671,654.25 | 44,435,093.88 |
(2) 短期薪酬明细情况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375,251.37 | 115,057,170.71 | 98,476,882.67 | 41,955,539.41 |
劳务费 | 710,697.43 | 137,813,381.45 | 138,428,107.46 | 95,971.42 |
职工福利费 | 5,261,362.19 | 5,239,529.19 | 21,833.00 | |
社会保险费 | 5,978,530.56 | 5,451,300.13 | 527,230.4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780,188.74 | 5,280,821.88 | 499,366.86 | |
工伤保险费 | 171,283.95 | 157,137.09 | 14,146.86 | |
生育保险费 | 27,057.87 | 13,341.16 | 13,716.71 | |
住房公积金 | 3,983,579.56 | 3,982,929.56 | 650.00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828.00 | 89,964.24 | 89,964.24 | 3,828.00 |
小计 | 26,089,776.80 | 268,183,988.71 | 251,668,713.25 | 42,605,052.26 |
(3) 设定提存计划明细情况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基本养老保险 | 7,565,363.50 | 6,621,895.95 | 943,467.55 | |
失业保险费 | 413,727.22 | 380,866.75 | 32,860.47 | |
小计 | 7,979,090.72 | 7,002,762.70 | 976,328.02 |
27. 应交税费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企业所得税 | 18,827,428.73 | 13,379,618.10 |
消费税 | 5,611,150.45 | 2,185,192.77 |
增值税 | 3,037,500.68 | 3,396,454.83 |
房产税 | 2,058,764.37 | 1,671,305.57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792,757.50 | 956,520.00 |
印花税 | 1,026,856.38 | 154,245.46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409,864.60 | 211,053.6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2,728.77 | 152,340.97 |
教育费附加 | 114,638.42 | 81,282.71 |
地方教育附加 | 70,526.78 | 46,495.83 |
其他 | 107,179.28 | 96,589.76 |
合计 | 33,269,395.96 | 22,331,099.67 |
28. 其他应付款
(1) 明细情况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房地产营销项目借款 | 94,634,179.64 | |
保证金 | 15,077,979.87 | 7,397,092.86 |
房地产营销项目跟投款 | 13,905,900.44 | 170,000.00 |
房租、物业及水电费 | 2,598,423.02 | 3,072,352.94 |
应付暂收款 | 7,805,588.31 | 1,962,774.12 |
关联方往来 | 10,762,000.00 | |
其他 | 5,893,506.67 | 1,761,653.85 |
合计 | 139,915,577.95 | 25,125,873.77 |
(2) 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数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穆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0,716,297.33 | [注] |
重庆两江新区寰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3,917,882.31 | |
小计 | 94,634,179.64 |
[注]公司之子公司苏州好屋公司与世茂集团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向其指定的关联单位上海穆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寰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主要用以支付世茂集团旗下房地产项目营销保证金。自2022年始,世茂集团部分房地产项目未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销售佣金、返还项目保证金给苏州好屋公司,苏州好屋公司已陆续提起诉讼,考虑到上海穆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寰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世茂集团存在关联关系,苏州好屋公司决定暂缓偿还对其的房产营销项目借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好屋公司对上海穆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尚有7,071.63万元未归还,对重庆两江新区寰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尚有2,391.79万元未归还
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 | 46,571,360.0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694,573.18 | 9,574,049.33 |
合 计 | 54,265,933.18 | 9,574,049.33 |
30. 其他流动负债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套期工具(黄金租赁) | 845,444,640.00 | 874,390,890.00 |
应付黄金租赁利息 | 8,237,693.67 | 4,223,786.98 |
待转销项税额 | 2,360,170.78 | 1,049,709.29 |
合 计 | 856,042,504.45 | 879,664,386.27 |
(2) 套期工具(黄金租赁)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1之相关说明。
31. 租赁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租赁付款额 | 15,858,692.66 | 37,930,386.3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272,413.83 | 5,551,944.92 |
合 计 | 14,586,278.83 | 32,378,441.46 |
32. 递延收益
(1) 明细情况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15,000,000.00 | 215,000,000.00 | 收到政府补助 | ||
合计 | 215,000,000.00 | 215,000,000.00 |
(2) 其他说明
2023年3月11日,公司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分别从装修补贴、设备资助、开竣工奖励三个方面对公司进行补助。具体为:1) 装修补贴,对公司新建的洁净车间,按实际装修面积给予350元/平方米补助(万级)、1,000元/平方米补助(级),相关补贴验收后一个月内兑现;2) 设备资助,一期项目中新投入的仪器设备,按开票实付部分不含税金额的20%予以资助,资助期限为公司新购入生产设备的首张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二期项目参照执行;3) 开竣工奖励,若一期项目在土地摘牌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建设,待项目统计入库后一周内,给予开工奖励1,500.00万元;项目地块动工后1年内竣工,待项目五方主体验收后一周内,则给予竣工奖励1,500.00万元。2023年6月5日,公司之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在土地摘牌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建设,满足一期项目开工奖励条件,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拨付开工奖励款1,500.00万元。公司将该款项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2023年11月27日,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向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项目政策支持兑现,申请兑现的具体内容为装修补贴2,548.66万元、设备资助22,625.78万元、竣工奖励1,500.00万元,合计26,674.44万元。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8日拨付公司15,000.00万元、8,000.00万元。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地块在动工后1年内竣工,业经项目五方主体验收,满足项目竣工奖励条件,公司将其中1,500.00万元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另外21,500.00万元补助款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将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33. 股本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减少以“—”表示) | 期末数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28,000,000 | 528,000,000 |
34. 资本公积
(1) 明细情况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50,757,388.60 | 1,650,757,388.60 | ||
其他资本公积 | 269,520.77 | 565,022.85 | 834,543.62 | |
合计 | 1,651,026,909.37 | 565,022.85 | 1,651,591,932.22 |
(2) 其他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变动系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瑞丰银行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增加其他资本公积565,022.85元。
35. 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目
期初数 | 本期发生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670,627.30 |
其中: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670,627.30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787,429.39 | 8,729,461.04 | 8,729,461.04 |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787,429.39 | 336,320.89 | 336,320.89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393,140.15 | 8,393,140.15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5,458,056.69 | 8,729,461.04 | 8,729,461.04 |
36. 盈余公积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法定盈余公积 | 117,941,106.18 | 8,098,782.06 | 126,039,888.24 | |
合 计 | 117,941,106.18 | 8,098,782.06 | 126,039,888.24 |
(2) 其他说明
本期增加系母公司根据本期净利润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37. 未分配利润
(1) 明细情况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32,185,451.60 | 792,369,727.8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407,371.26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32,185,451.60 | 794,777,099.0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9,083,634.00 | -162,591,647.4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098,782.06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83,170,303.54 | 632,185,451.60 |
(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由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上年同期数期初未分配利润2,407,371.26元。
(二) 合并利润表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明细情况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936,534,663.56 | 3,445,369,304.86 | 3,473,121,163.06 | 3,082,195,938.85 |
其他业务 | 838,939.95 | 483,680.61 | 462,449.62 | 245,037.33 |
合计 | 3,937,373,603.51 | 3,445,852,985.47 | 3,473,583,612.68 | 3,082,440,976.18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3,937,030,746.36 | 3,445,737,601.28 | 3,473,240,755.53 | 3,082,418,982.77 |
(2) 收入分解信息
1)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黄金饰品 | 3,662,400,013.65 | 3,230,540,315.95 | 3,279,668,211.75 | 2,949,316,336.22 |
铂金饰品 | 30,532,598.35 | 22,900,864.92 | 29,129,291.77 | 26,806,028.97 |
镶嵌饰品 | 47,957,145.87 | 29,025,285.69 | 112,484,121.61 | 70,342,672.04 |
房产营销服务 | 150,687,917.38 | 126,785,735.33 | 35,067,397.99 | 30,468,968.02 |
新能源光伏电池片产品 | 21,871,152.06 | 23,301,357.96 | ||
其他 | 23,581,919.05 | 13,184,041.43 | 16,891,732.41 | 5,484,977.52 |
小计 | 3,937,030,746.36 | 3,445,737,601.28 | 3,473,240,755.53 | 3,082,418,982.77 |
2)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937,030,746.36 | 3,473,240,755.53 |
小计 | 3,937,030,746.36 | 3,473,240,755.53 |
2. 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消费税 | 20,275,001.05 | 11,856,749.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85,502.00 | 2,659,247.49 |
印花税 | 3,584,525.87 | 944,167.45 |
教育费附加 | 2,141,927.95 | 1,483,578.68 |
房产税 | 2,021,279.88 | 1,628,197.12 |
土地使用税 | 1,821,996.50 | 198,847.50 |
地方教育附加 | 1,455,667.03 | 989,052.66 |
其他 | 395,052.31 | 3,483.53 |
合计 | 36,080,952.59 | 19,763,324.00 |
3. 销售费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劳务费 | 137,295,193.59 | 128,762,568.35 |
专柜费 | 72,490,275.85 | 68,734,302.24 |
房租费 | 23,370,294.50 | 13,770,722.97 |
营销人员薪酬 | 19,436,525.22 | 17,715,500.8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1,215,047.89 | 10,918,753.87 |
广告宣传费 | 8,630,064.01 | 8,891,517.68 |
业务招待费 | 3,818,976.18 | 1,565,722.52 |
差旅费 | 3,241,719.35 | 2,153,953.64 |
检测费 | 3,150,688.92 | 3,532,545.20 |
装修费 | 1,346,139.61 | 1,501,737.32 |
其他 | 16,880,838.55 | 11,409,557.92 |
合计 | 300,875,763.67 | 268,956,882.54 |
4. 管理费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工资福利费 | 35,607,422.29 | 20,864,036.26 |
社会保险费 | 11,010,335.75 | 9,277,413.85 |
折旧及摊销 | 11,081,191.91 | 9,940,506.48 |
物料消耗 | 9,697,443.43 | 1,830,122.67 |
中介费用 | 7,505,906.03 | 1,740,098.62 |
业务招待费 | 2,507,856.89 | 760,953.97 |
差旅费 | 2,272,512.44 | 1,062,041.80 |
通信费用 | 2,250,155.99 | 2,115,750.00 |
办公费 | 3,848,660.82 | 1,282,857.25 |
住房公积金 | 2,478,337.31 | 1,832,528.51 |
其他 | 4,818,646.08 | 5,350,347.32 |
合计 | 93,078,468.94 | 56,056,656.73 |
5. 研发费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人员人工费用 | 2,026,964.59 | 778,603.14 |
折旧与摊销费用 | 373,279.44 | 72,164.40 |
直接投入费用 | 29,736.74 | 14,557.00 |
其他费用 | 87,432.29 | 52,145.99 |
合计 | 2,517,413.06 | 917,470.53 |
6. 财务费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利息支出 | 44,412,814.90 | 29,263,024.99 |
减:利息收入 | 50,419,635.37 | 44,463,215.87 |
其中: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17,394,543.09 | 10,435,055.78 |
其中:逾期货款利息收入 | 7,039,547.90 | 9,285,170.08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1,922,405.96 | 1,106,685.19 |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 1,036,615.65 | 2,038,582.38 |
汇兑损益 | 466,918.09 | 2,062,890.93 |
合计 | -2,580,880.77 | -9,992,032.38 |
7. 其他收益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2,605,412.61 | 1,829,587.79 | 32,605,412.61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39,349.90 | 46,535.30 | |
增值税减免(抵减) | 505,331.37 | 156,920.17 | |
合计 | 33,150,093.88 | 2,033,043.26 | 32,605,412.61 |
8. 投资收益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3,335,857.87 | 16,418,055.77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3,508,651.02 | 89,484.58 |
注销子公司投资收益 | 6,346.71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4,186.22 | |
合计 | 36,850,855.60 | 16,413,354.13 |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T+D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03,520.00 | 178,260.00 |
合计 | 203,520.00 | 178,260.00 |
10.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坏账损失 | -17,855,558.73 | -7,947,456.33 |
合计 | -17,855,558.73 | -7,947,456.33 |
11.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存货跌价损失 | -2,851,847.70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276,998,661.09 | |
合计 | -279,850,508.79 |
12.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8,987.70 | -28,987.70 |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4,986,099.28 | 234,164.82 | 4,986,099.28 |
合计 | 4,957,111.58 | 234,164.82 | 4,957,111.58 |
13. 营业外收入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股权投资补偿收益[注] | 90,766,950.95 | 90,766,950.95 | |
无法支付款项 | 132,954.84 | 36,069.91 | 132,954.84 |
违约金收入 | 116,386.36 | 50,090.00 | 116,386.36 |
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315,678.95 | ||
其他 | 17,612.03 | ||
合计 | 91,016,292.15 | 419,450.89 | 91,016,292.15 |
[注]股权投资补偿收益系收取的苏州好屋公司原股东汪妹玲、严伟虎等支付的现金补偿款7,000.00万元,收取投资介绍人支付的现金补偿款1,170.00万元,以及受让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苏州好屋公司股权获得的补偿收益906.70万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二)1之说明
14. 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29,661.30 | 27,455.49 | 29,661.30 |
对外捐赠 | 1,020,000.00 | 205,000.00 | 1,020,000.00 |
税收滞纳金 | 1,042,757.81 | 56,060.34 | 1,042,757.81 |
赔偿支出 | 60,000.01 | 40,435.45 | 60,000.01 |
其他 | 22,541.80 | 0.16 | 22,541.80 |
合 计 | 2,174,960.92 | 328,951.44 | 2,174,960.92 |
15. 所得税费用
(1) 明细情况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7,737,667.47 | 19,229,280.5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396,086.46 | -70,108,113.88 |
合计 | 49,133,753.93 | -50,878,833.3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利润总额 | 207,696,254.11 | -213,408,308.38 |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1,924,063.51 | -53,352,077.0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92,747.89 | 4,547,854.7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74,306.84 | -67,151.7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8,333,964.47 | -4,104,513.94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441,257.41 | -137,620.5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02,668.61 | 676,210.5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65,479.04 | -572,005.9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680,668.00 | 2,130,470.62 |
所得税费用 | 49,133,753.93 | -50,878,833.33 |
16.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5之说明。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或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收回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本金 | 262,800,000.00 | 67,640,000.00 |
小 计 | 262,800,000.00 | 67,640,000.00 |
(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 860,049,490.56 | |
长期待摊费用支付的现金 | 28,348,123.06 | 16,245,621.89 |
其他 | 4,379,625.00 | 4,841,843.17 |
小 计 | 892,777,238.62 | 21,087,465.06 |
(3) 投资支付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本金 | 253,000,000.00 | 77,440,000.00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瑞丰银行股权投资 | 40,043,088.32 | |
小 计 | 253,000,000.00 | 117,483,088.32 |
(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00 | |
其中:苏州好屋公司 | 4.00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97,257,967.60 | 6,118.95 |
其中:苏州好屋公司 | 97,257,967.60 | |
其中:上海越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118.95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注] | -97,257,963.60 | -6,118.95 |
[注]将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负数金额列报至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 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政府补助 | 247,605,412.61 | 1,829,587.79 |
收回房产项目纾困资金 | 50,000,000.00 | |
利息收入 | 31,156,920.45 | 33,047,558.21 |
收到押金保证金 | 3,708,093.01 | 1,988,972.30 |
收到黄金租赁保证金净额 | 7,365,185.25 | |
其他 | 2,590,406.50 | 2,876,923.20 |
合 计 | 335,060,832.57 | 47,108,226.75 |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购买黄金专用存款 | 90,000,000.00 | |
销售费用中的付现支出 | 85,677,354.42 | 66,125,399.01 |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7,263,955.81 | |
支付黄金租赁保证金净额 | 31,194,898.62 | |
支付房产营销保证金 | 26,095,107.00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支付房产项目纾困资金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管理费用中的付现支出 | 22,606,375.92 | 9,297,876.22 |
支付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定期存款 | 13,575,300.00 |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7,974,223.27 | 9,693,199.98 |
银行手续费 | 1,922,405.96 | 1,106,685.19 |
其他 | 1,628,729.31 | 6,062,147.20 |
合 计 | 362,938,350.31 | 117,285,307.60 |
(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收回初始目的为投资的定期存款 | 300,000,000.00 | 290,000,000.00 |
收到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押金保证金 | 104,004,748.00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97,257,963.60 | 6,118.95 |
收到苏州好屋股权投资损失补偿 | 81,700,000.00 | |
收回定期存款利息 | 15,324,282.29 | 21,712,042.08 |
合 计 | 598,286,993.89 | 311,718,161.03 |
(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支付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定期存款 | 547,965,211.26 | |
支付初始目的为投资的定期存款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退还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押金保证金 | 106,310,748.00 | |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9,354,904.88 | |
受让苏州好屋股权支付的税款 | 5,193,551.12 | |
合 计 | 888,824,415.26 | 100,000,000.00 |
(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关联方借款 | 340,000,000.00 | 590,762,000.00 |
合 计 | 340,000,000.00 | 590,762,000.00 |
(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关联方借款及利息 | 350,177,333.33 | 580,304,731.74 |
支付租赁负债金额 | 12,382,794.89 | 9,777,027.53 |
支付少数股东减资款 | 2,000,000.00 | 4,853,073.08 |
合 计 | 364,560,128.22 | 594,934,832.35 |
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58,562,500.18 | -162,529,475.0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855,558.73 | 287,797,965.1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049,843.18 | 12,987,328.9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1,287,582.61 | 10,918,753.87 |
无形资产摊销 | 3,289,411.62 | 1,799,196.1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9,338,938.97 | 16,084,237.5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57,111.58 | -234,164.8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661.30 | 27,455.4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3,520.00 | -178,26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8,521,805.55 | 22,929,442.5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850,855.60 | -16,413,354.1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10,204.44 | 830,435.4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085,882.02 | -70,938,549.3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9,890,690.43 | -164,753,683.7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0,718,372.30 | 16,166,616.4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89,192,145.37 | 202,362,745.17 |
其他[注] | -90,766,950.9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917,413.97 | 156,856,689.71 |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07,588,324.20 | 1,020,154,969.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20,154,969.57 | 621,803,347.7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2,566,645.37 | 398,351,621.87 |
[注]系股权投资补偿收益,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二)13及七(二)1之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 现金 | 907,588,324.20 | 1,020,154,969.57 |
其中:库存现金 | 966,700.56 | 997,241.8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02,961,131.45 | 1,015,250,193.4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660,492.19 | 3,907,534.2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2) 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7,588,324.20 | 1,020,154,969.5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 |
(2) 公司持有的使用范围受限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使用范围受限的原因、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房产营销项目共同管理账户资金 | 3,531,306.14 | 使用范围为对应的房产项目,可随时支取 | |
小 计 | 3,531,306.14 |
(3) 不属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不属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定期存款 | 561,540,511.26 | 不能随时支取 | |
购买黄金专用存款 | 90,000,000.00 |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86,618,860.69 | ||
因借款质押的定期存单 | 50,000,000.00 | ||
租借黄金实物保证金 | 40,989,392.51 | 9,794,493.89 | |
因诉讼冻结的银行存款 | 8,936,764.57 | ||
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 | 6,539,358.27 | 2,938,503.87 | |
黄金延期交收(T+D)合约保证金 | 467,814.40 | 439,097.60 | |
初始目的为投资的定期存款 | 100,000,000.00 | ||
因租借黄金质押的定期存单 | 50,000,000.00 | ||
小 计 | 845,092,701.70 | 163,172,095.36 |
5.筹资活动相关负债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35,249,486.11 | 1,145,788,267.21 | 23,587,072.08 | 408,028,363.73 | 996,596,461.67 | |
其他应付款 | 10,100,000.00 | 340,000,000.00 | 2,383,973.98 | 352,483,973.98 | ||
其他流动负债 | 4,223,786.98 | 23,040,382.83 | 19,026,476.14 | 8,237,693.67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7,000,000.00 | 41,360.00 | 470,000.00 | 46,571,360.00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1,952,490.80 | 1,036,615.67 | 12,382,794.89 | 8,325,459.57 | 22,280,852.01 | |
小 计 | 291,525,763.89 | 1,532,788,267.21 | 50,089,404.56 | 792,391,608.74 | 8,325,459.57 | 1,073,686,367.35 |
6.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15,253,706.07 | |
其中:支付货款 | 7,053,166.07 | |
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 8,200,540.00 |
(四) 其他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成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017,471.66 | ||
其中:美元 | 142,895.52 | 7.0827 | 1,012,086.10 |
港币 | 5,943.02 | 0.9062 | 5,385.56 |
应收账款 | 526,840.27 | ||
其中:美元 | 74,384.10 | 7.0827 | 526,840.27 |
应付账款 | 288,604.94 | ||
其中:美元 | 40,747.87 | 7.0827 | 288,604.94 |
2. 租赁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1)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4之说明。
2)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23,531,815.92 | 14,036,822.76 |
合 计 | 23,531,815.92 | 14,036,822.76 |
3)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036,615.65 | 2,038,582.38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6,744,623.32 | 24,200,917.97 |
4)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二)之说明。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1)经营租赁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收入 | 342,857.15 | 342,857.15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
2) 经营租赁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固定资产 | 3,803,017.68 | 3,918,409.23 |
小 计 | 3,803,017.68 | 3,918,409.23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2之说明。
六、研发支出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人员人工费用 | 2,026,964.59 | 778,603.14 |
折旧与摊销费用 | 373,279.44 | 72,164.40 |
直接投入费用 | 29,736.74 | 14,557.00 |
其他费用 | 87,432.29 | 52,145.99 |
合 计 | 2,517,413.06 | 917,470.5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517,413.06 | 917,470.53 |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企业集团的构成
1. 公司将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好屋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等112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浙江绍兴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 | 2,800万元 | 浙江绍兴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二)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基本情况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 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 比例(%) | 股权取得 方式 | 购买日 |
苏州好屋公司 | 2023年11月21日 | 4.00 | 39.38 | 受让 | 2023年11月21日 |
(续上表)
被购买方名称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
经营活动净流入 | 投资活动净流入 | 筹资活动净流入 | ||||
苏州好屋公司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5,508,278.52 | 84,907.73 | -27,074,382.84 |
(2) 其他说明
2015年12月25日,公司与苏州好屋公司及其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公司投入股权转让款4亿元和增资款3亿元入股苏州好屋公司,持股比例25%,对苏州好屋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并按权益法进行核算。由于苏州好屋公司原股东及管理层人员汪妹玲等未披露苏州好屋公司完整的财务数据,公司入股后,苏州好屋公司仍经营不善、未达预期,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基于上述事实,公司与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协议书》,约定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现金补偿+股权补偿”的方式弥补公司投资损失。具体为:汪妹玲、严伟虎支付给公司现金补偿人民币1.5亿元;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苏州好屋公司合计39.38%的股权各以形式1元转让给公司,并由公司承担股权转让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
现金补偿分五期履行完毕(其中2023年现金补偿共7,000万元,2024年现金补偿共8,000万元),任一期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公司有权要求汪妹玲、严伟虎承担约定的违约金;超过30日仍未支付的,剩余期数补偿款全部提前到期。
同时,汪妹玲、严伟虎以其持有的相关房产为公司设定不动产抵押担保,自然人严紫轩以其持有的房产对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全面履行约定的现金补偿义务在最高限额1亿元额度以内设定不动产抵押担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汪妹玲、严伟虎支付补偿款7,000万元。同时,公司于2023年4月、5月累计收到股权投资介绍人支付的补偿款1,170万元。公司将收到的上述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苏州好屋公司的股权依约定悉数各以形式人民币1元转让给公司,并由公司承担了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519.35万元。2023年11月21日,上述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持有苏州好屋公司的股权比例由25.00%上升至64.38%。同时,苏州好屋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公司提名的董事为三名,占董事会席位的半数以上,并由公司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因此,公司自2023年11月21日起将苏州好屋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3年11月21日,苏州好屋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620.80万元,公司原持有苏州好屋公司25.00%比例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905.20万元,受让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持有39.38%股权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426.05万元。公司将受让苏州好屋公司39.38%股权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支付4.00元的现金成本、承担的个人所得税519.35万元之间的差额906.7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苏州好屋公司 |
合并成本 | |
现金 | 4.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14,260,498.07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9,052,011.09 |
合并成本合计 | 23,312,513.16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23,312,513.16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的说明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按购买日苏州好屋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39.38%的持股份额计算确定,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苏州好屋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5.00%的持股份额计算确定。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苏州好屋公司 | |
购买日 公允价值 | 购买日 账面价值 |
项 目 | 苏州好屋公司 | |
购买日 公允价值 | 购买日 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6,194,732.17 | 106,194,732.1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0.00 | 20,000.00 |
应收账款 | 47,038,994.17 | 47,038,994.17 |
预付款项 | 7,529,428.15 | 7,529,428.15 |
其他应收款 | 68,079,099.98 | 68,079,099.98 |
存货 | 610,299.95 | 610,299.95 |
其他流动资产 | 1,213,085.17 | 1,213,085.17 |
长期股权投资 | 15,300,761.05 | 15,300,761.05 |
投资性房地产 | 4,483,469.58 | 4,483,469.58 |
固定资产 | 1,406,211.85 | 1,406,211.85 |
无形资产 | 47,781,510.43 | 47,781,510.4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56,420.00 | 2,156,420.00 |
负债 | ||
应付账款 | 127,004,326.39 | 127,004,326.39 |
合同负债 | 6,233,435.85 | 6,233,435.85 |
应付职工薪酬 | 4,787,278.84 | 4,787,278.84 |
应交税费 | 791,050.60 | 791,050.60 |
其他应付款 | 119,495,643.14 | 119,495,643.14 |
其他流动负债 | 374,006.15 | 374,006.15 |
净资产 | 43,128,271.53 | 43,128,271.53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6,920,227.14 | 6,920,227.14 |
取得的净资产 | 36,208,044.39 | 36,208,044.39 |
(2)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按苏州好屋公司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确定。
(三)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3月15日 | 50,000万元 | 100.00% |
福州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10月8日 | 100万元 | 100.00% |
绍兴市明悦饰品有限公司 | 分立 | 2023年4月26日 | 37,247.14万元 | 100.00% |
常州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3月22日 | 30万元 | 100.00% |
绍兴沁润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6月21日 | 50万元 | 100.00% |
连云港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7月14日 | 30万元 | 100.00% |
沭阳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7月28日 | 20万元 | 100.00% |
绍兴易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4月6日 | 500万元 | 100.00% |
绍兴天怡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8月11日 | 50万元 | 100.00% |
宿迁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11月9日 | 20万元 | 100.00% |
浙江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12月5日 | 1,000万元 | 100.00% |
绍兴豪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12月8日 | 1,000万元 | 100.00% |
2.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 净利润 |
昆山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12月21日 | 62.62 | 422,517.65 |
徐州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1月10日 | -13,756.66 | 144,450.51 |
兰州金钰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11月17日 | 606.57 | 44,481.59 |
江苏明璨珠宝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2月6日 | 60,830.76 | |
绍兴明盛饰品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8月25日 | ||
徐州明恒商贸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3月10日 | 681,417.38 |
(四)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联营企业
(1) 基本情况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瑞丰银行 | 绍兴 | 绍兴 | 银行业 | 4.24 | 权益法核算[注] |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对瑞丰银行的表决权权比例为
4.54%,位列股东表决权比例排名第二位。同时,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向瑞丰银行派有董事,故公司认为对瑞丰银行的生产经营决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对瑞丰银行的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2) 在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2021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与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协议约定,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瑞丰银行股份以及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瑞丰银行实施送股、配股、拆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额外增加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行使;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行使表决权的事项结果均予认可,不会对所表决事项提出异议或反对,且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单方面撤销委托授权,也不得将本协议下委托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行使之权利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持有瑞丰银行8,312.40万股,占比4.24%,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瑞丰银行588.65万股,占比0.30%,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对瑞丰银行表决权比例为4.54%。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 | |
瑞丰银行 | 瑞丰银行 | 苏州好屋公司 | |
流动资产 | [注] | 88,230.21 | |
非流动资产 | 14,808.42 | ||
资产合计 | 19,688,846.50 | 15,962,274.80 | 103,038.63 |
流动负债 | [注] | 78,387.99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8,001,843.70 | 14,444,694.90 | 78,387.99 |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 | |
瑞丰银行 | 瑞丰银行 | 苏州好屋公司 | |
少数股东权益 | 24,172.40 | 25,967.20 | 5,264.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662,830.40 | 1,491,612.70 | 19,385.8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0,443.32 | 63,189.93 | 4,846.4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12,439.41 | 12,439.41 | 61,424.3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计提减值准备) | -27,699.87 | -27,699.87 | -61,424.34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5,182.86 | 47,929.48 | 4,846.45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41,146.39 | 40,347.12 | |
营业收入 | 380,357.80 | 352,499.80 | 22,970.04 |
净利润 | 172,712.10 | 152,786.40 | -18,113.16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812.20 | 8,664.60 | |
综合收益总额 | 192,524.30 | 161,451.00 | -18,113.16 |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959.12 | 1,059.82 |
[注]瑞丰银行属于金融业,其财务报表按行业编报规则不按流动性区分资产和负债,故直接填列资产合计、负债合计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5,062,939.89 | 180,696.9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18,518.10 | -35,797.42 |
综合收益总额 | -418,518.10 | -35,797.42 |
八、政府补助
(一)本期新增的政府补助情况
项目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15,000,000.00 |
其中:计入递延收益 | 215,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2,605,412.61 |
其中:计入其他收益 | 32,605,412.61 |
合计 | 247,605,412.61 |
(二)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财务报列报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 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计入 营业外收入金额 |
递延收益 | 215,000,000.00 | |||
小计 | 215,000,000.00 |
(续上表)
财务报列报项目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本期冲减资产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1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215,000,000.00 |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 32,605,412.61 | 1,829,587.79 |
合计 | 32,605,412.61 | 1,829,587.79 |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五
(一)4、五(一)7。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26.90%(2022年12月31日:28.81%)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996,596,461.67 | 1,002,299,003.32 | 1,002,299,003.32 | ||
应付票据 | 647,913,371.95 | 647,913,371.95 | 647,913,371.95 | ||
应付账款 | 1,112,988,790.59 | 1,112,988,790.59 | 1,112,988,790.59 | ||
其他应付款 | 139,915,577.95 | 139,915,577.95 | 139,915,577.9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265,933.18 | 56,470,771.73 | 56,470,771.73 | ||
其他流动负债 | 856,042,504.45 | 870,515,761.75 | 870,515,761.75 | ||
租赁负债 | 14,586,278.83 | 15,858,692.66 | 8,058,692.66 | 7,800,000.00 | |
小 计 | 3,822,308,918.62 | 3,845,961,969.95 | 3,830,103,277.29 | 8,058,692.66 | 7,800,000.00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235,249,486.11 | 238,368,555.56 | 238,368,555.56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44,697,642.44 | 144,697,642.44 | 144,697,642.44 | ||
其他应付款 | 25,125,873.77 | 25,125,873.77 | 25,125,873.7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574,049.33 | 11,873,665.76 | 11,873,665.76 | ||
其他流动负债 | 879,664,386.27 | 899,441,448.34 | 899,441,448.34 | ||
租赁负债 | 32,378,441.46 | 36,407,380.16 | 12,674,046.83 | 23,733,333.33 | |
小 计 | 1,326,689,879.38 | 1,355,914,566.03 | 1,319,507,185.87 | 12,674,046.83 | 23,733,333.33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27,653.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3,000万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1之说明。
(四) 套期业务
1. 套期业务风险管理情况
项 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黄金套期保值 | 通过与各商业银行签订黄金租借合约,控制借金还金时间与数量规避金价波动风险 | 金价波动的风险,本期主要价格在420元/克-480元/克之间波动 | 现货市场与借金合约走势趋同,但对公司影响相反 | 公司已建立套期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对套期业务进行跟踪,确保实现预期风险管理目标 | 通过黄金租借合约规避金价波动对黄金销售毛利率的影响 |
2. 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处理情况
项 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黄金套期保值 | 105,804.66万元 | 5,840.82万元 | 被套期项目与相关套期工具的相关性 | 累计增加库存商品出库成本7,361.40万元 |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合 计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1.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000.00 | 20,000.00 | ||
(1)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000.00 | 20,000.00 |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 | 20,000.00 | ||
2. 应收款项融资 | 2,091,018.88 | 2,091,018.88 | ||
3. 库存商品-被套期项目 | 1,058,046,624.06 | 1,058,046,624.0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58,046,624.06 | 2,111,018.88 | 1,060,157,642.94 | |
4. 套期工具(黄金租赁)[注] | 845,444,640.00 | 845,444,64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845,444,640.00 | 845,444,640.00 |
[注]套期工具(黄金租赁)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1之相关说明
(二)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公司被套期项目系专营黄金产品库存,套期工具(黄金租赁)系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借入黄金实物形成的负债,公司将其划分第一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系基于报告期末的黄金现货合约
价格。
(三)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对于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采用银行产品购买成本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款项融资系公司持有的计量模式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成本代表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故期末以成本代表公允价值。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情况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1) 本公司的母公司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 绍兴 | 实业投资等 | 7,000万元 | 31.17 | 31.17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4,591,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7%。
(2)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虞阿五、虞兔良父子。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说明。
3.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说明。
4.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连云港市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陕西日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盘锦日月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
南京鸿祥明牌首饰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 | 虞阿五外甥之关联企业 |
郑颖 | 虞兔良儿媳 |
俞可飞 | 财务总监 |
尹阿素、尹美娟 |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 |
戈翠、邢敦新 | 原子公司少数股东 |
鼓楼区聚鸿洋饰品经营部 | 原子公司少数股东经营公司 |
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 | 子公司(原联营企业) |
上海辰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 | 子公司(原联营企业) |
上海菱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 | 子公司(原联营企业) |
宁波豪光置业有限公司 | 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
绍兴聚嵘置业有限公司 | 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
绍兴众明置业有限公司 | 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
绍兴明石置业有限公司 | 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
上海家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注]系苏州好屋公司子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 关联交易情况
1 出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黄铂金、镶嵌饰品 | 2,313,695.35 | 2,983,611.37 |
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 | 黄金工艺品 | 454,513.27 | 72,566.37 |
南京鸿祥明牌首饰有限公司 | 黄金、镶嵌 | 135,914.70 | 3,795,328.99 |
连云港市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银制(饰)品 | 33,252.65 | 105,400.35 |
陕西日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镶嵌饰品 | 31,858.41 | |
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 | 黄金、镶嵌饰品 | 4,030.97 | 636,119.44 |
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黄金饰品 | 400,201.83 | 1,535,082.75 |
鼓楼区聚鸿洋饰品经营部 | 黄金、镶嵌 | 903,579.73 | |
宁波豪光置业有限公司[注] | 房地产营销服务 | 2,887,569.42 |
绍兴聚嵘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营销服务 | 3,607,195.72 | |
绍兴众明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营销服务 | 2,813,629.76 | |
绍兴明石置业有限公司[注] | 房地产营销服务 | 7,365,154.04 |
[注]房地产营销服务中的全民营销服务收入按净额抵消后列示
2. 关联租赁情况
(1) 明细情况
1) 公司出租情况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 租赁收入 | 上年同期确认的 租赁收入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57,142.86 | 57,142.86 |
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285,714.29 | 285,714.29 |
2) 公司承租情况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数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 ||||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增加的租赁负债本金金额[注] | 确认的利息支出 | |||
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 | 2,600,000.00 | 659,839.92 | ||
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 | 2,666,666.62 | -18,000,000.02 | 126,984.13 | |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1,428,571.45 | 17,217.59 |
[注]本期公司与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解除原租赁协议,签订新租赁协议,新租赁协议约定租期为两年,年租金280.00万元(含税)。(续上表)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上年同期数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 ||||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增加的租赁负债本金金额 | 确认的利息支出 | |||
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 | 2,600,000.00 | 752,228.52 |
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 | 583,332.00 | -3,333,340.87 | 964,395.60 | |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1,850,000.00 | 82,555.65 |
3. 关联担保情况
(1) 为本公司租赁黄金实物提供担保
担保方 | 金融机构 | 期末租赁黄金数量 | 到期日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虞阿五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415千克 | 2024年1月12日—2024年8月6日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264千克 | 2024年11月6日—2024年12月13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136千克 | 2024年7月19日 |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虞阿五、虞兔良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367千克 | 2024年3月29日—2024年12月13日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 610千克 | 2024年3月15日—2024年11月6日 |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虞阿五、虞兔良、尹美娟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柯桥支行 | 200千克 | 2024年1月25日 |
(2) 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借款金额 | 借款到期日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虞阿五、虞兔良 | 本公司 | 530,000,000.00 | 2024年2月10日—2024年6月28日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虞阿五、虞兔良、尹阿素、尹美娟 | 19,000,000.00 | 2024年8月31日 |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024年5月27日—2024年11月26日 |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 | 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年9月5日 |
[注]2023年8月30日,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3,000.00万股股份对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的20,000.00万元借款设定质押,质押到期日为2026年8月30日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 期初金额 | 本期借入 | 本期偿还 | 期末金额 | 利息 |
拆入 |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 340,000,000.00 | 340,000,000.00 | 77,333.33 | ||
郑颖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注] | ||
俞可飞 | 100,000.00 | 100,000.00 | |||
小 计 | 10,100,000.00 | 340,000,000.00 | 350,100,000.00 | 77,333.33 |
[注]本期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归还郑颖、俞可飞房产营销项目借款10,100,000.00元,未计付利息
5.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81.50万元 | 358.37万元 |
6. 劳务派遣
本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向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派遣期为5年(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本期公司向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劳务派遣费用3,803,871.00元。
7. 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期末在瑞丰银行的存款余额为154,039,226.86元,本期收到存款利息收入15,532,333.23元。
(三)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173,662.90 | 1,736.63 | 238,986.84 | 2,389.87 | |
南京鸿祥明牌首饰有限公司 | 153,583.63 | 1,535.84 | 3,084,956.79 | 102,900.16 | |
连云港市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7,575.50 | 375.76 | |||
盘锦日月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6,960.00 | 36,960.00 | 36,960.00 | 18,480.00 |
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 | 10,128.00 | 2,025.60 | 10,128.00 | 101.28 | |
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38,618.42 | 13,961.54 | |||
宁波豪光置业有限公司 | 2,130,530.62 | 21,305.31 | |||
绍兴聚嵘置业有限公司 | 1,469,366.31 | 21,274.24 | |||
绍兴众明置业有限公司 | 763,660.88 | 7,636.61 | |||
绍兴明石置业有限公司 | 1,160,000.00 | 11,600.00 | |||
上海家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32,487.42 | 332,487.42 | |||
小计 | 6,267,955.26 | 436,937.41 | 3,609,650.05 | 137,832.85 | |
其他应收款 | |||||
邢敦新 | 1,980,848.40 | 19,808.48 | |||
戈翠 | 1,881,805.48 | 18,818.05 | |||
徐州芳悦商贸有限公司 | 990,419.20 | 9,904.19 | |||
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11,020.00 | 205,510.00 | |||
小 计 | 5,264,093.08 | 254,040.72 |
2. 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合同负债 | 绍兴聚嵘置业有限公司 | 943,396.23 | |
绍兴明石置业有限公司 | 2,873,119.81 | ||
宁波豪光置业有限公司 | 1,324,716.98 | ||
小 计 | 5,141,233.02 | ||
其他应付款 | |||
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256,667.40 | 2,256,667.40 | |
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 | 23,410.00 | 23,410.00 | |
郑颖 | 10,000,000.00 | ||
俞可飞 | 100,000.00 | ||
上海辰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70,000.00 |
上海菱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40,000.00 | ||
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2,000.00 | ||
小 计 | 2,280,077.40 | 13,042,077.40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公司2023年3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公司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在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区域内投资建设日月光伏电池片“超级工厂”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计划建设10GW产能的TOPCon技术电池片,二期计划建设6GW产能的TOPCon技术电池片及4GW产能的HJT技术电池片,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0亿元,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65亿元,一期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9.52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固定资产已累计投入205,166.04万元。一期建、构筑物(包括新建电池车间、废水站、化学品库及危废库、氢气站、氨气笑气站、硅烷站、垃圾站及固废库、门卫等)部分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两条生产线(主要设备包含管式等离子体淀积炉、管式扩散氧化退火炉、干式螺杆型真空泵及电池包装线等)已完成调试并进入投产阶段。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污染物总量控制中心分别于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21日签订《排污权交易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6,896.91万元。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支付绍兴市柯桥区污染物总量控制中心12.59万元,于2024年1月1日支付剩余款项26,884.32万元。并于2024年1月11日办妥排污许可证。
(二)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拟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5,280.00万元,公司 2023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二)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 期后新设子公司
公司名称 | 设立日期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业务性质 |
宁波豪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7日 | 800万元 | 100.00%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绍兴豪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4日 | 500万元 | 65.00%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重庆豪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15日 | 1,000万元 | 100.00%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江苏豪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18日 | 1,000万元 | 100.00%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重庆豪秀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22日 | 1,000万元 | 100.00%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河源豪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4月1日 | 1,000万元 | 100.00%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诸暨市豪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19日 | 500万元 | 100.00%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浙江涛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15日 | 1,000万元 | 90.00%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丽水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14日 | 1,000万元 | 90.00%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杭州豪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26日 | 600万元 | 100.00%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北合晶源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19日 | 1,000万元 | 75.00%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誉璟(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1日 | 100万元 | 100.00% | 服务业 |
2. 期后购买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领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人民币145.00万元受让浙江领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绍兴柏信建设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于2024年1月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绍兴柏信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9日,截至购买日未实际经营,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二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期后注销子公司
公司之子公司徐州捷轩商贸有限公司于期后注销,并于2024年4月3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4. 苏州好屋业绩补偿款事项
2015年12月公司以自有资金70,000.00万元取得苏州好屋公司25%的股权。苏州好屋公司股东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陈兴、董向东、黄俊、刘勇承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苏州好屋公司实现净利润(苏州好屋公司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8,000万元、25,000万元、32,000万元,若苏州好屋公司实际盈利数小于承诺盈利数,盈利承诺方应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苏州好屋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实际盈利数分别为13,074.16万元、14,532.53万元、18,804.83万元,未达到承诺盈利数,盈利承诺方累计应向公司补偿26,682.5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未收的业绩承诺补偿款金额为2,067.42万元。其中,陈兴未付业绩承诺补偿款796.97万元、黄俊未付业绩承诺补偿款921.97万元、刘勇未付业绩承诺补偿款
348.48万元。
2024年1月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陈兴、黄俊、刘勇与公司于2024年1月4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陈兴、黄俊、刘勇分别将其持有苏州好屋公司的5.43%、3.00%、2.71%的股权以名义价值1元转让给公司,以此抵偿其应付的业绩补偿款,上述股权转让分别于2024年1月16日、2024年3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此,陈兴、刘勇业绩补偿债务履行完毕,黄俊业绩补偿债务将减少588.34万元。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应收未收的业绩承诺补偿款金额为333.63万元,由黄俊继续向公司履行该部分本金及相关利息清偿义务。
5. 签订重大销售合同
2024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4家子公司签订《电池采购框架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2024年至2026年,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向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4家子公司合计销售约13亿片210系列Topcon双面太阳能电池片,合同销售总额约为58亿元(含税),具体产品类型、数量及效率要求以双方后续月度电池片采购合同为准,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6. 对子公司增资事项
2024年3月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增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并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浙江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并于2024年3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浙江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万元人民币。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 分部信息
1. 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珠宝首饰生产销售业务、新能源光伏电池片生产销售业务及房地产营销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业务分部
单位:万元
项 目 | 珠宝首饰生产销售业务分部 | 新能源光伏电池片生产销售业务分部 | 房地产营销业务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 计 |
营业收入 | 376,490.57 | 2,218.02 | 15,068.79 | -40.02 | 393,737.36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376,456.28 | 2,218.02 | 15,068.79 | -40.02 | 393,703.07 |
营业成本 | 329,597.26 | 2,349.49 | 12,678.57 | -40.02 | 344,585.30 |
资产总额 | 450,095.72 | 335,029.49 | 42,618.41 | -89,518.48 | 738,225.14 |
负债总额 | 194,173.65 | 285,576.33 | 35,776.21 | -90,691.41 | 424,834.78 |
(二) 其他事项
1. 黄金租赁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柯桥支行等银行金融机构签订《贵金属租赁合同》或者相关协议,向银
行金融机构借入黄金实物用于生产、销售,到期后以黄金实物归还。其合同或协议的主要相关内容如下:
(1) 实物黄金的交割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服务系统进行划转,交易双方向上海黄金交易所提出租借申报。
(2) 租赁结算价以交易当时上海黄金交易所该租赁品种的即时价格为参考,双方议定。以租赁结算价计算出租赁计费本金,并乘以租赁费率计算租赁费。租赁费按天计算,分期支付或在租赁到期日一次性支付。
(3) 公司应在租赁到期当日一次性归还全部租赁黄金,并与银行金融机构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进行相应货权转移操作。如果公司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通过买入货权账户租赁黄金,则在归还时应优先通过买入货权账户归还黄金,所归还的黄金必须是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冶炼厂生产并被上海黄金交易所接受,能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黄金。公司归还黄金时,可以使用与原租赁黄金不同品种的上海黄金交易所标准黄金。
(4) 租赁到期,公司没有按时足额归还租赁黄金或未按合同约定将租赁费支付给银行金融机构,视同公司违约。银行金融机构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向公司追偿租赁黄金等值货款以及公司应付未付的任何租赁费。
(5) 租赁未到期,未经银行 金融机构同意不得提前归还租赁黄金。
基于业务实质以及上述交易条款,黄金租赁业务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且能够有效对冲专营黄金产品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具备套期工具的特征,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租借黄金实物采用套期保值会计,将期末尚未归还的租借入黄金的公允价值作为其他流动负债列报,将其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调整被套期项目(专营黄金产品)价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的租入黄金实物明细如下:
金融机构 | 期末租赁黄金数量 | 初始成本 | 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计量 |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367千克 | 150,501,350.00 | 155,762,140.00 | 5,260,79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415千克 | 157,125,900.00 | 176,134,300.00 | 19,008,400.00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柯桥支行 | 200千克 | 73,370,000.00 | 84,884,000.00 | 11,514,000.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 610千克 | 244,051,200.00 | 258,896,200.00 | 14,845,000.00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264千克 | 109,705,270.00 | 112,046,880.00 | 2,341,61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136千克 | 55,580,400.00 | 57,721,120.00 | 2,140,720.00 |
合 计 | 1,992千克 | 790,334,120.00 | 845,444,640.00 | 55,110,520.00 |
2. 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在办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30宗,涉案金额合计41,461.10万元。其中,主诉案件70宗,涉案金额37,136.37万元,诉讼标的主要为房产经纪业务保证金和分销佣金;被诉案件60宗,涉案金额4,324.74万元,诉讼标的主要为中介代理佣金、借款等。主要案件如下:
序号 | 起诉方 | 被诉方 | 案号 | 涉诉金额(元) | 诉讼进展 | 备注 |
主诉 | ||||||
1 | 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穆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海东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20)沪0113民初3888号、(2021)沪02民终8553号 | 61,144,369.62 | 已判决 | 保证金及溢价款[注1] |
2 | 上海菁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苏0106民初2212号 | 47,425,893.00 | 已判决 | 保证金及溢价款[注2] |
3 | 上海菁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亿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苏0506民初5426号、(2023)苏05民终5144号 | 47,142,847.00 | 已判决 | 保证金及溢价款[注3] |
4 | 上海明鑫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国瑞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国瑞兴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瑞祥恒置业有限公司 | (2022)沪0113民初8600号 | 40,000,000.00 | 已判决 | 保证金 [注4] |
5 | 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绍兴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绍兴兰亭金宝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浙0603民初9514号 | 30,808,489.00 | 已判决 | 保证金及溢价款[注5] |
6 | 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1)沪0118民初23694、(2023)沪02民终2419号 | 17,293,000.00 | 已判决 | 保证金 [注6] |
小 计 | 243,814,598.62 | |||||
被诉 | ||||||
1 | 重庆两江新区寰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2沪仲案字第3370号、(2022)沪01民特419号 | 26,235,416.68 | 已判决 | 借款 |
小 计 | 26,235,416.68 |
[注1]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穆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海东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证金6,000.00万元、渠道佣金171.71万元。上海市宝山
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30日下达(2020)沪0113民初3888号《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与上海海东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上海海东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保证金(借款)6,000.00万元并以6,000.00万元为基数,支付自2019年6月28日至实际清偿日为止的利息;另支付渠道佣金114.4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尚未收到款项,由于上海海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已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存在股权冻结及较多诉讼案件,公司依据该笔保证金的可回收金额情况,对该笔保证金全额计提6,000.00万元坏账准备
[注2]上海菁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世茂集团下属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上海菁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证金4,202.02万元,佣金540.57万元。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6日下达(2023)苏 0106民初 221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菁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4,202.02万元,佣金540.5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菁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尚未收到款项,由于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存在较多诉讼案件,公司已对上述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注3]上海菁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州亿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上海菁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证金4,306.61万元、佣金483.10万元。2023年7月14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3)苏05民终51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苏州亿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4,306.61万元、佣金407.6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菁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尚未收到款项,根据冻结、划扣的银行存款以及查封的房产,公司依据该笔保证金的可回收金额及账龄情况,对该笔保证金计提2,153.30万元坏账准备
[注4]上海明鑫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州国瑞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国瑞兴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国瑞祥恒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上海明鑫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证金4,000.00万元。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30日下达(2022)沪0113民初86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苏州国瑞地产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4,000.00万元,并按4,000.00万元年化15%计算支付该款自2022年12月4日起至实际返还该款之日止的资金利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明鑫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收回3,356.84万元,结合已查封资产,公司依据该笔保证金的可回收金额及账龄情况,对该笔保证金计提233.77万元坏账准备
[注5]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绍兴国源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绍兴兰亭金宝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证金3,000.00万元,佣金80.85万元。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1日下达(2022)浙 0603 民初 9514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要求绍兴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绍兴兰亭金宝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3,000.00万元,佣金80.8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收到回款1,500.00万元,结合已冻结账户及查封资产,公司依据该笔保证金的可回收金额及账龄情况,对该笔保证金计提300.00万元坏账准备
[注6]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证金1,729.30万元。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5日下达(2021)沪 0118 民初 2369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求上海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1,729.3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尚未收到款项,结合已查封资产,公司依据该笔保证金的可回收金额及账龄情况,对该笔保证金计提1,344.34万元坏账准备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账龄情况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6个月以内 | 237,894,432.80 | 238,063,161.21 |
6个月-1年 | 22,274,960.56 | 19,090,084.83 |
1-2年 | 40,397,806.05 | 41,983,634.52 |
2-3年 | 24,231,439.76 | 5,496,664.52 |
3-4年 | 2,337,067.18 | 9,340,390.43 |
4-5年 | 8,865,905.45 | 15,376,589.04 |
5年以上 | 49,392,954.03 | 37,709,466.24 |
合计 | 385,394,565.83 | 367,059,990.79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0,275,621.76 | 18.23 | 66,927,510.34 | 95.24 | 3,348,111.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5,118,944.07 | 81.77 | 23,714,099.99 | 7.53 | 291,404,844.08 |
合 计 | 385,394,565.83 | 100.00 | 90,641,610.33 | 23.52 | 294,752,955.50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1,647,445.31 | 16.79 | 58,299,333.89 | 94.57 | 3,348,111.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5,412,545.48 | 83.21 | 17,955,498.39 | 5.88 | 287,457,047.09 |
合 计 | 367,059,990.79 | 100.00 | 76,254,832.28 | 20.77 | 290,805,158.51 |
2) 本期无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235,869,523.08 | 2,358,695.23 | 1.00 |
6个月-1年 | 20,701,455.96 | 1,035,072.80 | 5.00 |
1-2年 | 33,195,670.88 | 6,639,134.18 | 20.00 |
2-3年 | 23,342,192.74 | 11,671,096.37 | 50.00 |
3-4年 | 1,179,645.66 | 1,179,645.66 | 100.00 |
4-5年 | 189,214.73 | 189,214.73 | 100.00 |
5 年以上 | 641,241.02 | 641,241.02 | 100.00 |
小 计 | 315,118,944.07 | 23,714,099.99 | 7.53 |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8,299,333.89 | 12,147,203.36 | 3,519,026.91 | 66,927,510.3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955,498.39 | 8,149,820.27 | 721,882.58 | 3,113,101.25 | 23,714,099.99 |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合 计 | 76,254,832.28 | 20,297,023.63 | 721,882.58 | 6,632,128.16 | 90,641,610.33 |
2) 本期无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和转回。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1) 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632,128.16 |
2) 本期无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5) 应收账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郑州鹏赢珠宝有限公司 | 24,704,520.74 | 6.41 | 10,062,752.06 |
诸暨市明玥珠宝店 | 21,588,756.55 | 5.60 | 4,179,757.39 |
上海杨浦明牌商贸有限公司 | 17,042,274.89 | 4.42 | 17,042,274.89 |
合肥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13,621,640.00 | 3.54 | 1,606,007.05 |
南京日月首饰有限公司 | 12,690,950.87 | 3.29 | 126,909.51 |
小 计 | 89,648,143.05 | 23.26 | 33,017,700.90 |
2. 其他应收款
(1) 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1,165,687,204.93 | 271,143,906.66 |
押金保证金 | 9,598,876.76 | 7,989,080.69 |
客户逾期货款利息 | 1,154,459.03 | 816,880.80 |
会员资格费 | 1,035,000.04 | 1,035,000.04 |
其他 | 229,539.61 | 881,726.65 |
合 计 | 1,177,705,080.37 | 281,866,594.84 |
(2) 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6个月以内 | 1,146,722,413.39 | 185,027,513.55 |
6个月-1年 | 2,586,422.73 | 65,284,010.97 |
1-2年 | 17,763,550.32 | 23,831,431.62 |
2-3年 | 3,432,955.23 | 1,218,904.00 |
3-4年 | 1,004,204.00 | 648,985.00 |
4-5年 | 432,285.00 | 270,400.00 |
5年以上 | 5,763,249.70 | 5,585,349.70 |
合 计 | 1,177,705,080.37 | 281,866,594.8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00,000.00 | 0.03 | 300,0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77,405,080.37 | 99.97 | 23,915,471.65 | 2.03 | 1,153,489,608.72 |
合 计 | 1,177,705,080.37 | 100.00 | 24,215,471.65 | 2.06 | 1,153,489,608.72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1,866,594.84 | 100.00 | 16,994,948.71 | 6.03 | 264,871,646.13 |
合 计 | 281,866,594.84 | 100.00 | 16,994,948.71 | 6.03 | 264,871,646.13 |
2) 本期无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177,405,080.37 | 23,915,471.65 | 2.03 |
其中:6个月以内 | 1,146,722,413.39 | 11,467,224.13 | 1.00 |
6个月-1年 | 2,586,422.73 | 129,321.14 | 5.00 |
1-2年 | 17,763,550.32 | 3,552,710.06 | 20.00 |
2-3年 | 3,132,955.23 | 1,566,477.62 | 50.00 |
3-4年 | 1,004,204.00 | 1,004,204.00 | 100.00 |
4-5年 | 432,285.00 | 432,285.00 | 100.00 |
5年以上 | 5,763,249.70 | 5,763,249.70 | 100.00 |
小 计 | 1,177,405,080.37 | 23,915,471.65 | 2.03 |
(4)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小 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数 | 5,114,475.69 | 4,766,286.32 | 7,114,186.70 | 16,994,948.71 |
期初数在本期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380,176.17 | 380,176.17 | ||
--转入第三阶段 | -926,591.05 | 926,591.05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862,245.75 | -667,161.38 | 1,025,438.57 | 7,220,522.94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期末数 | 11,596,545.27 | 3,552,710.06 | 9,066,216.32 | 24,215,471.65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01 | 20.00 | 85.27 | 2.06 |
(5)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885,652,968.57 | 6个月以内 | 75.20 | 8,856,529.69 |
浙江明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250,350,000.00 | 6个月以内 | 21.26 | 2,503,500.00 |
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21,000,000.00 | [注1] | 1.78 | 2,870,000.00 |
上海明牌钻石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1,881,600.00 | 5年以上 | 0.16 | 1,881,600.00 |
北京明牌华鲤珠宝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1,630,000.00 | [注2] | 0.14 | 291,500.00 |
小 计 | 1,160,514,568.57 | 98.54 | 16,403,129.69 |
[注1]6个月以内7,000,000.00元,1-2年14,000,000.00元[注2]6个月-1年430,000.00元,1-2年1,100,000.00元,2-3年100,000.00元
3. 长期股权投资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03,016,450.95 | 631,506,637.79 | 1,071,509,813.16 | 570,660,500.00 | 17,263,200.00 | 553,397,300.00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8,482,720.90 | 8,353,183.29 | 129,537.61 | 671,241,833.20 | 622,596,621.08 | 48,645,212.12 |
合 计 | 1,711,499,171.85 | 639,859,821.08 | 1,071,639,350.77 | 1,241,902,333.20 | 639,859,821.08 | 602,042,512.12 |
(2)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
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
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长沙明牌珠宝销售公司 | 500,000.00 | |||
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上海明牌钻石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明牌珠宝(香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杭州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 | 400,471,400.00 | |||
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64,615,900.00 | |||
深圳市卓一珠宝有限公司 | 9,990,200.00 | |||
浙江明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山东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6,080,000.00 | |||
浙江明牌珠宝科技有限公司 | 20,100,000.00 | |||
沈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宁波鑫木烨贸易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
郑州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230,000.00 | |||
合肥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273,000.00 | |||
安徽明牌永盛珠宝有限公司 | 14,090,000.00 | |||
北京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700,000.00 | |||
宁波鄞州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石家庄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 | |||
徐州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北京明牌华鲤珠宝有限公司 | 600,000.00 | |||
南京明牌商贸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
重庆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江苏明璨珠宝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
浙江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4,260,502.07 | |||
小计 | 553,397,300.00 | 17,263,200.00 | 519,260,502.07 | -10,200,000.00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
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长沙明牌珠宝销售公司 | 500,000.00 | |||
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上海明牌钻石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明牌珠宝(香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杭州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 | 400,471,400.00 | |||
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64,615,900.00 | |||
深圳市卓一珠宝有限公司 | 9,990,200.00 | |||
浙江明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山东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6,080,000.00 | |||
浙江明牌珠宝科技有限公司 | 20,100,000.00 | |||
沈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宁波鑫木烨贸易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
郑州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230,000.00 | |||
合肥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273,000.00 | |||
安徽明牌永盛珠宝有限公司 | 14,090,000.00 | |||
北京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700,000.00 | |||
宁波鄞州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石家庄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 | |||
徐州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
北京明牌华鲤珠宝有限公司 | 600,000.00 | |||
南京明牌商贸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
重庆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江苏明璨珠宝有限公司 | ||||
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
浙江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052,011.09 | 23,312,513.16 | 614,243,437.79 | |
小计 | 9,052,011.09 | 1,071,509,813.16 | 631,506,637.79 |
(3) 对联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
苏州好屋公司 | 48,464,515.18 | 614,243,437.79 | -39,412,504.09 | |||
上海笔尔公司 | 180,696.94 | 8,353,183.29 | -51,159.33 | |||
合 计 | 48,645,212.12 | 622,596,621.08 | -39,463,663.42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
苏州好屋公司 | -9,052,011.09 | |||||
上海笔尔公司 | 129,537.61 | 8,353,183.29 | ||||
合 计 | -9,052,011.09 | 129,537.61 | 8,353,183.29 |
(二)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655,892,909.97 | 3,289,055,141.39 | 3,349,763,515.40 | 3,041,333,456.99 |
其他业务 | 3,755,045.14 | 2,470,708.00 | 2,983,122.28 | 2,421,557.68 |
合 计 | 3,659,647,955.11 | 3,291,525,849.39 | 3,352,746,637.68 | 3,043,755,014.67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3,659,067,002.72 | 3,291,385,412.63 | 3,352,403,780.53 | 3,043,733,021.26 |
(2) 收入分解信息
1)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黄金饰品 | 3,574,789,949.97 | 3,226,899,682.38 | 3,211,782,266.34 | 2,934,615,593.61 |
铂金饰品 | 21,419,001.61 | 17,598,832.19 | 24,735,230.22 | 25,815,852.68 |
镶嵌饰品 | 52,627,642.51 | 37,943,600.49 | 102,568,256.68 | 72,600,378.13 |
其他 | 10,230,408.63 | 8,943,297.57 | 13,318,027.29 | 10,701,196.84 |
小 计 | 3,659,067,002.72 | 3,291,385,412.63 | 3,352,403,780.53 | 3,043,733,021.26 |
2)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659,067,002.72 | 3,352,403,780.53 |
小 计 | 3,659,067,002.72 | 3,352,403,780.53 |
2. 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9,463,663.42 | -45,318,702.20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454,184.77 | 10,645,125.79 |
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 | -45,407.99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4,186.22 | |
合 计 | -28,054,886.64 | -34,767,762.63 |
十六、其他补充资料
(一) 非经常性损益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933,796.9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605,412.6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03,52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7,039,547.90 | 系客户超过销售合同约定付款期限支付货款而需支付的逾期利息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508,651.02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股权投资补偿收益 | 90,766,950.9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95,958.4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小 计 | 137,161,921.05 | |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 33,829,232.0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2,385.2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03,260,303.74 |
(2) 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股权投资补偿收益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二)13及七(二)1之说明。
2. 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影响
项 目 | 金额 |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0,780,000.25 |
2022年度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0,591,865.33 |
差异 | 188,134.92 |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 明细情况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27 | 0.30 | 0.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5 | 0.11 | 0.11 |
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159,083,634.00 |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103,260,303.7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55,823,330.26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 D | 2,934,611,523.84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E |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 | ||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G | ||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H | ||
其他 | 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 I1 | 9,294,483.89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1 | 6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L= D+A/2+ E×F/K-G×H/K±I×J/K | 3,018,800,582.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M=A/L | 5.27% |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N=C/L | 1.85% |
3.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159,083,634.00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103,260,303.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55,823,330.26 |
期初股份总数 | D | 528,000,000.00 |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E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 F | |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G | |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 H | |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I | |
报告期缩股数 | J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 |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L=D+E+F×G/K-H×I/K-J | 528,000,000.00 |
基本每股收益 | M=A/L | 0.30 |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 N=C/L | 0.11 |
(2)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