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若雪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了《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为:
1.投保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对象: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便于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
需另行审议。
因本议案与全体监事相关,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