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002573)_公司公告_清新环境: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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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依法行使职权。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体监事对《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10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五)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六)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与核查,并对有关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定期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并且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运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报告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健全,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通过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公司的2024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同时,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认为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无因内幕信息相关事件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的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以及资本市场政策信息的变化,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监督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履行监事会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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