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002568)_公司公告_百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2023年8月18日

百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李 鹏) (独立董事:潘 煜)

(独立董事:张晓荣)

日期: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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