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002568)_公司公告_百润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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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润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晓荣)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晓荣)作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一)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2022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7股东大会召开次数2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亲自出席次数
7002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职责。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督促和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

的内控制度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并同意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本人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查阅了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在外部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主审会计师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报了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2022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所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对公司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薪酬制度和有关绩效考核制度确定并执行,薪酬数额符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2022年,本人审议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事项,认为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是基于外部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综合考量,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利益的高度统一。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做出客观、独立、公正地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为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序号发表独立意见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12022年1月12日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2年1月12日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2年3月22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2年4月22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52022年4月22日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2年4月22日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2年4月22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82022年4月22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22年4月22日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102022年4月22日关于回购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112022年4月22日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122022年4月22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同意
132022年4月22日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事项同意
142022年4月22日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同意
152022年7月11日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162022年8月23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172022年8月23日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182022年8月23日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独立意见同意
192022年9月23日关于修订《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22年9月23日关于修订《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212022年9月23日关于调整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222022年9月23日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同意
232022年10月27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走访和调查,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法律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的情况、财务管理、关联往来、重大担保、募集资金使用、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认真细致地查阅有关资料,并以电话、邮件、传真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关注行业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二)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对每次提交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本人通过不断学习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或咨询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E-mail:zhangxiaorong@scpa.com.cn

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加强学习,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诚信、勤勉、谨慎、认真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并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出谋划策,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另外,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

张晓荣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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