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002568)_公司公告_百润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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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润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1年度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1页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183号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就2021年12月31日贵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贵公司是否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2页

四、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包梅庭(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雷飞飞

中国·上海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自我评价报告 第1页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自我评价报告 第2页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润香精香料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百润香料有限公司、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巴克斯酒业(天津)有限公司、巴克斯酒业(成都)有限公司、巴克斯酒业(佛山)有限公司、巴克斯酒业营销(佛山)有限公司、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上海锐澳酒业有限公司、锐澳酒业(成都)有限公司、锐澳酒业(天津)有限公司、上海锐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帕泊斯饮料有限公司、上海悦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夜狮酒业有限公司、巴克斯烈酒文化传播(成都)有限公司及上海模共实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应收账款管理;2.存货及成本管理;3.期间费用管理;4.募集资金专项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应收账款管理;2.存货及成本管理;3.期间费用管理;4.募集资金专项管理。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有关监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和要求、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公司内控制度(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处置制度》、《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形成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所采用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潜在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纠正财务报表潜在错报。(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自我评价报告 第3页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如下几个指标:

内控缺陷税前利润收入毛利净资产息税前利润资产总额
等级
一般或普通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2%错报<收入的0.75%错报<毛利的1%错报<净资产的0.5%错报<息税前利润的4%错报<资产总额的0.4%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2%≤错报<税前利润的5%收入的0.75%≤错报<收入的2%毛利的1%≤错报<毛利的2.5%净资产的0.5%≤错报<净资产的1.5%息税前利润的4%≤错报<息税前利润的10%资产总额的0.4%≤错报<资产总额的1%
重大缺陷税前利润的5%≤错报收入的2%≤错报毛利的2.5%≤错报净资产1.5%≤错报息税前利润的10%≤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

本年,根据上表的内部缺陷等级各项基数计算得出相应数据,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公司以毛利为基数进行定量判断,具体缺陷等级划分如下。

内控缺陷等级毛利
一般或普通缺陷潜在错报<1,683万元人民币
重要缺陷1,683万元人民币≤潜在错报<4,208万元人民币
重大缺陷4,208万元人民币≤潜在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就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就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企业财务报告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在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基础上,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净资产0. 5%-1.5%的为重要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净资产1.5%及以上的为重大缺陷,其他为一般或普通缺陷。

自我评价报告 第4页

具体金额如下:

内控缺陷等级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一般或普通缺陷潜在损失<1,896万元人民币
重要缺陷1,896万元人民币≤潜在损失<5,687万元人民币
重大缺陷5,687万元人民币≤潜在损失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就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企业财务报表以外的经营管理控制目标实现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就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企业管理人员、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一般或普通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 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 刘晓东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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