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合规履职,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本次拟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