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002568)_公司公告_百润股份:关于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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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润股份:关于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5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12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28元/股(含13.28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19年12月13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20,686股占公司总股本519,802,650股的0.1964%,最高成交价为13.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2,913,220.50元。详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百润股份: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

二、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明确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

为2022年1月12日,向符合条件的211名激励对象授予2,275,0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2022年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其中1,020,686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已回购股份的用途与回购方案拟定的用途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情形。

三、回购股份处理完成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020,686股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其余1,254,314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本次回购股份处理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增减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37,064,99231.62%2,275,000239,339,99231.8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12,720,13068.38%-1,020,686511,699,44468.13%
三、股份总数749,785,122100.00%1,254,314751,039,436100.00%

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因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来源还包括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上市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后续将履行相关程序后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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