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度运行正常,符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管理层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流程治理,内控制度得到了有力执行,保证了公司具有良好的运营管理能力,企业防控风险能力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上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七、关于以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保障公司业务快速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以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王方华) (独立董事:谢荣)
(独立董事:李鹏)
日期: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