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季晓芬 苏文兵 刘海波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