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暨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邱坚强先生以及公司董事、高管陈新生先生、张伟先生的告知函。公司董事、高管陈新生先生、张伟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决定购买和长期持有森马服饰股票。为支持公司健康发展,鼓励和满足公司高管购买和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的意愿,公司控股股东邱坚强先生于2019年9月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向陈新生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111%,向张伟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11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出让方 名称 | 受让方 名称 | 交易方式 | 交易时间 | 交易均价(元/股) | 交易股数 (万股) | 交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邱坚强 | 陈新生 | 大宗交易 | 2019年9月2日 | 10.83 | 30.00 | 0.0111% |
邱坚强 | 张伟 | 大宗交易 | 2019年9月2日 | 10.83 | 30.00 | 0.0111% |
合计 | -- | -- | -- | 60.00 | 0.0222% |
2、交易各方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股份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股份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邱坚强 | 合计持有股份 | 36,004.26 | 13.3421% | 35,944.26 | 13.31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01.06 | 3.3355% | 8,941.06 | 3.3133%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003.19 | 10.0066% | 27,003.19 | 10.0066% | |
陈新生 | 合计持有股份 | 30.00 | 0.011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0 | 0.002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50 | 0.0083% | |||
张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30.00 | 0.011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0 | 0.002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50 | 0.0083% |
二、股东有关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在《招股说明书》中,控股股东邱坚强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前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前述股份。
2、2014年3月31日,控股股东邱坚强先生向公司发来《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本人所持有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期限延长至2015年3月11日,在2015年3月11日之前,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对于限售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同比例锁定。
(二)股东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的出让方邱坚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转让前持有公司360,042,55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3.34%。受让方陈新生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管,张伟先生为公司高管。
2、本次股份变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动。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变动的告知函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