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马服饰(002563)_公司公告_森马服饰: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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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9-11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捷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截至2018年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3)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兼顾了公司长期发展与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经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报告期末,公司对关联方温州市梦多多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的因租赁房屋建筑物的应收款为111,000.00元,对华润置地森马实业(温州)有限公司应收款为458,015.68元,其他应收款为954,437.20元,对子公司上海森睿服饰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80,000,000.00元,对子公司上海盛夏服饰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0,000,000.00元,对子公司上海森马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119,000,000.00元;对子公司森马(嘉兴)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92,100,000.00元;森马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864,772,460.00元;对参股公司上海裔森服饰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21,000,000.00元。除上述资金占用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公正,未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公正,未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九、审议通过《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履行职责,在以往的合作年度中均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所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自2019年8月20日起,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股份方可解锁。

2、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客观公平,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447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本次根据《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每股4.45元,调整自《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方能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谁。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46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标准,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11,600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三、审议通过《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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