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马服饰(002563)_公司公告_森马服饰: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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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马服饰: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7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 其 摘 要 》,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针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17 年 10 月26 日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 2018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17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买卖股数 交易人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股)  2017 年 12 月 25 日 卖出 500 郑青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18 年 03 月 21 日 买入 200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核查对象在 2017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对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经核查,郑青知情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19 日,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信息无关。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四、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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