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马服饰(002563)_公司公告_森马服饰: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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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8-14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4月 1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捷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能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员工的积极性。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同意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查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后,认为: 1、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技术、管理等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员工的积极性。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页无正文)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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