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2月6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6位董事,实到6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补选汪本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补选胡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补选徐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此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成员
人数及构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徐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袁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2月28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