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刘贵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