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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2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副总经理解凤苗先生拟自2022年10月31日起三个月内(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1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50,000-500,000股。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副总经理解凤苗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解凤苗先生拟自2022年10月31日起三个月内(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1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增持的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增持人员职 务增持前持股数(股)增持前持股比例(%)拟增持股份数(股)增持后持股数(股)增持后持股比例(%)
解凤苗公司副总经理 海华科技董事长11,527,1551.21%450,000至500,00011,977,155至12,027,1551.26%

(二)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三)本次公告前6个月,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二)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三)增持价格:增持价格不设限制,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四)增持股数:本次拟增持股份不低于450,000股,不高于500,000股。

(五)增持实施期限:自2022年10月31日起三个月内(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1月31日)增持完毕(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六)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八)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九)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

(一)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短线交易、不会在敏感期买卖股份,将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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