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程诚女士、文琼尧女士、姚迪女士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名称 | 交易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度 预计发生额 | 年初至2025年4月15日已发生金额 | 2024年度 实际发生额 | |
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 |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农副产品及其他 | 市场价 | 1,000.00 | 0 | 318.26 |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建材、农副产品及其他 | 市场价 | 1,000.00 | 0 | 332.53 | |
房屋租赁 |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房屋出租、物业等 | 市场价 | 450.00 | 129.54 | 408.17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 计 | 2,450.00 | 129.54 | 1,058.96 |
注:因最终控制人其附属企业数量较多,且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的金额较小,故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名称 | 交易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2024年度 预计发生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 与预计金额 差异(%) | 披露日期 及索引 | |
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 |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农副产品及其他 | 318.26 | 2,000.00 | 0.02 | -84.09% | 2024 年 4月19日, 公告编号:2024-030 |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建材、农副产品及其他 | 332.53 | 2,000.00 | 0.02 | -83.37% | ||
房屋租赁 | 最终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房屋出租、物业等 | 408.17 | 450.00 | 23.01 | -9.30% | ||
合 计 | 1058.96 | 4,450.00 | -76.2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如适用) | 公司在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年初获得的信息对全年可能发生的业务金额进行预估,在实际过程中,业务发生金额与估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获批金额,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明(如适用) | 公司在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估和测算,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交易根据市场规则定价,公允、合理,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获批金额,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公管理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通过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84.21%的股权。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主要从事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业务。
公司拟发生交易的关联法人系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此次预计交易的关联
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定价原则为:系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依据市场价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