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海涛,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电鑫龙(002298)、志邦家居(603801)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虎,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中旗股份(300575)、龙迅股份(688486)、恒烁股份(688416)和
浩淼科技(831856)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秀容,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芯瑞达、长青科技、安利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王海涛 | 2023年10月20日 | 监督管理措施 |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 | 在审计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中收到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拟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相关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及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容诚事务所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