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08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09.63万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90.96万元后,扣除本年支付2023年度利润分配18,382.73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8,621.22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8,257.16万元。
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6,518,08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7,381,678股后的股份数量919,136,40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382.73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8,382.73 万元,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8.8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万元) | 18,382.73 | 18,382.73 | 28,048.23 |
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 7,999.37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6,891.97 | 7,653.59 | 51,046.7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万元) | 130,803.3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万元) | 38,257.1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万元) | 64,813.6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 7,999.3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万元) | 25,197.4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 72,813.05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对部分已回购股份7,474,900股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注销手续。上述已注销的回购股份对应的回购金额为7,999.37万元。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部分资金需求与股东综合回报。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部分资金需求,也为以后年度保持稳定的分红水平打好基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投票提供便利。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
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60亿元、3.91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81%、3.62%,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