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现拟选举董庆先生、蔡传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董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蔡传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