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被司法拍卖的标的分别为孙洁晓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154,199,995股、15,535,008股,共计169,735,00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5.91%,占公司总股本的15.05%。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上述股份全部拍卖完成,或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于2025年6月28日、2025年7月30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4,199,995股、15,535,008股,于2025年7月28日上午10时至2025年7月29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流拍。
近日,公司经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查询获悉,孙洁晓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154,199,995股、15,535,008股(目前全部处于司
法冻结状态)将于2025年9月23日上午10时至2025年9月24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二次公开拍卖。现为拍卖公示期,若上述股份全部拍卖完成,或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质押情况 | 拍卖人 | 拍卖时间 | 拍卖原因 |
孙洁晓 | 是 | 154,199,995 | 50.80% | 13.67% | 否 | 有质押 | 北京金融法院 | 2025年9月23日上午10时—2025年9月24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 | 合同纠纷 |
孙洁晓 | 是 | 15,535,008 | 5.12% | 1.38% | 否 | 无质押 | 北京金融法院 | ||
合计 | 169,735,003 | 55.91% | 15.05% | 否 | —— | —— | —— |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四舍五入的尾数差异所致。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拍卖通知等文书。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本次司法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4,56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6%,其中:质押股份数为319,024,99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95.36%,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被司法冻结(包括司法再冻结)股份数303,5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90.73%,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1%;被轮候冻结股份数303,090,4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90.59%,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7%。本次拟被司法拍卖的标的分别为孙洁晓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154,199,995股、15,535,008股,共计169,735,00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55.91%,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5%。如上述股份全部拍卖完成,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将降至133,824,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6%;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将降至164,8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1%。届时,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将可能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其股份拟被司法拍卖事项,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卡恩联特”)尚欠公司股权转让款31,645.00万元,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应付公司业务往来款8,092.55万元,合计39,737.55万元,孙洁晓先生作为苏州卡恩联特的实际控制人对前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若部分或全部成功实施,将可能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要求。公司将及时关注此事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