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002547)_公司公告_春兴精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山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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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山根)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山根)

本人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山根,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铸造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华宏奥迪卡压铸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奥机电有限公司、常州云港机械有限公司等公司总经理、苏州三基铸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苏州金韵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苏州市压铸技术协会执行会长;兼任ISO/TC306铸造机械中国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金属热成形分会(SAC/TC186-SC2)副主任、中国铸造协会专家委员会和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苏州市压铸技术协会专家、苏州市粉尘防爆专家委员会专家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春兴精工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春兴精工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兴精工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山根166100076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类型会议届次会议审议事项
2024年1月18日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2024年4月17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计划》
2024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制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2024年4月28日提名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年5月21日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2024年5月21日提名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4年8月23日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半年度重大事项专项审计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4年9月14日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
2024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内审部工作计划》
2024年11月7日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2024年度共召开9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类型会议届次会议审议事项
2024年3月14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4年4月1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4年4月19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5月27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孙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4年6月28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
2024年9月18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4年9月19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关于麻城春兴为春兴精工融资担供10758万元担保的议案》
2024年9月25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4年10月15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对议案的讨论审议,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审计期间,了解审计时间安排与人员分工,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讨论,督促审计进度。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同时,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还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流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3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其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为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2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等,有效期为20个月。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选聘方式、选聘标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选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进行了核查,

其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第六届董事会候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进行了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五)关于追偿股权转让款事项

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恩联特”)尚欠公司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泽宏”)100%股权转让款、CALIENTTechnologies,Inc.(以下简称“CALIENT”)25.5%股权转让款,惠州泽宏尚欠公司业务往来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为受让方卡恩联特的实际控制人,为前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人一直关注上述款项的支付情况,就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事宜多次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敦促,关注孙洁晓资产的变现事宜。2024年度,公司收到卡恩联特及关联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共计3,000万元。

基于保障公司稳健发展、业务可持续运营、控制权稳定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审慎选择了相应的措施追偿欠款。公司已就卡恩联特、孙洁晓先生应付的惠州泽宏100%股权转让款事项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了诉讼资料。2025年2月14日,公司完成了惠州泽宏100%股权转让款案件受理费的缴纳,案件已立案。

后续,本人将密切关注诉讼案件的进展,会持续向卡恩联特及孙洁晓先生追

偿相关欠项,并结合孙洁晓名下资产的变现进展,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追收剩余债权,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四、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

2024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认真审议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履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独立性,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山根

二〇二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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