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002547)_公司公告_春兴精工: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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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02.56万元,截至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255,928.03万元。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以前年度亏损尚未弥补完,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具体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025,589.02-248,078,754.84-143,178,229.5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559,280,287.9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642,638,587.3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96,760,85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截至2024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三、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以前年度亏损尚未弥补完,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且以前年度亏损尚未弥补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同时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所需,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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