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13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兴华有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22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为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诚信记录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共4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自199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4年,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从201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5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江山因存在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执行不到位等情形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李江山 | 2023年11月3日 | 行政处罚 | 中国证监会 | 在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中,因存在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执行不到位等情形。 |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李江山、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拟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会议,认真审核了中兴华的机构信息及项目成员信息,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