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万和电气股票代码:00254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远璋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路*街*号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道北182号万和大厦一楼商场之六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间接方式转让)
签署日期:2023年3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6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9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10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3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及其他安排 ......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7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万和电气、公司 | 指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叶远璋先生 |
万和集团、间接控股股东 | 指 | 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为万和投资母公司 |
万和投资、控股股东 | 指 | 广东万和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万和集团全资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叶远璋先生与其子叶汶杰先生、叶汶斌先生于2023年3月7日分别签署了《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叶远璋先生拟将其持有的万和集团7.50%的股权以15,000万元转让给叶汶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万和集团7.50%的股权以15,000万元转让给叶汶斌先生。 |
《股权转让合同》 | 指 | 叶远璋先生与叶汶杰先生、叶汶斌先生分别签署的《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非特别指出,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叶远璋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406231964********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路*街*号 |
通信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道北182号万和大厦一楼商场之六 |
通信方式 | 0757-28389908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无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远璋先生系万和电气持股5%以上之股东,其持股架构图和合计持有万和电气股份明细如下所示:
股东
股东 | 通过万和投资间接持股 | 通过万和集团间接持股 | 个人直接持股 | 小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叶远璋
叶远璋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33,081,750 | 4.4489% | 8,735,400 | 1.1747% | 40,990,950 | 5.5125% | 82,808,100 | 11.1361%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远璋先生直接持有万和电气股份数量为40,990,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25%。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远璋先生直接持有万和集团15%的股权(万和投资为万和集团全资子公司),系万和电气持股5%以上之股东,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万和电气11.1361%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远璋先生由于个人资产安排拟不再持有万和集团股权,并拟通过转让万和集团股权的方式将所持万和电气股份进行调整(即通过间接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万和电气5.6236%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远璋先生本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远璋先生系万和电气持股5%以上之股东,其持股架构图和合计持有万和电气股份明细如下所示:
股东 | 通过万和投资间接持股 | 通过万和集团间接持股 | 个人直接持股 | 小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叶远璋 | 33,081,750 | 4.4489% | 8,735,400 | 1.1747% | 40,990,950 | 5.5125% | 82,808,100 | 11.1361% |
叶汶杰 | 0 | 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叶汶斌 | 0 | 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合计 | 33,081,750 | 4.4489% | 8,735,400 | 1.1747% | 40,990,950 | 5.5125% | 82,808,100 | 11.1361% |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远璋先生仍系万和电气持股5%以上之股东,但不再通过万和集团、万和投资间接持有万和电气股份,其个人直接持有的万和电气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不变(个人直接持股数量为40,990,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25%)。其持股架构图和持有万和电气股份变动明细如下所
示:
股东 | 通过万和投资间接持股 | 通过万和集团间接持股 | 个人直接持股 | 小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叶远璋 | 0 | 0.0000% | 0 | 0.0000% | 40,990,950 | 5.5125% | 40,990,950 | 5.5125% |
叶汶杰 | 16,540,875 | 2.2244% | 4,367,700 | 0.5874% | 0 | 0.0000% | 20,908,575 | 2.8118% |
叶汶斌 | 16,540,875 | 2.2244% | 4,367,700 | 0.5874% | 0 | 0.0000% | 20,908,575 | 2.8118% |
合计 | 33,081,750 | 4.4489% | 8,735,400 | 1.1747% | 40,990,950 | 5.5125% | 82,808,100 | 11.1361% |
特别说明: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叶汶斌先生为万和电气之董事,本次权益变动后,叶汶斌先生将通过万和集团、万和投资间接持有万和电气2.8118%的股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1、2023年3月7日,叶远璋先生与其子叶汶杰先生、叶汶斌先生分别签署了《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叶远璋先生拟将其持有的万和集团
7.50%的股权以15,000万元转让给叶汶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万和集团7.50%的股权以15,000万元转让给叶汶斌先生。上述股权转让合同经万和集团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2、2023年3月13日,万和集团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叶远璋先生将其持有的万和集团7.50%的股权以15,000万元转让给叶汶杰先生;同意叶远璋先生将其持有的万和集团7.50%的股权以15,000万元转让给叶汶斌先生;其他原股东均同意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日,万和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合同(叶汶杰)
2023年3月7日,叶远璋先生与叶汶杰先生签署了《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叶远璋(甲方)
受让方:叶汶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2023年3月7日在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
甲方同意将持有本公司7.50%的股权共15,000万元出资额,以15,000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甲方在本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本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本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本公司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本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份,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股权转让合同(叶汶斌)
2023年3月7日,叶远璋先生与叶汶斌先生签署了《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叶远璋(甲方)
受让方:叶汶斌(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2023年3月7日在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
甲方同意将持有本公司7.50%的股权共15,000万元出资额,以15,000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甲方在本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本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本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本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份,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及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万和电气间接控股股东万和集团股权结构变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万和集团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诉讼等影响转让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间接控股股东万和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2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316%,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万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5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59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78.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907%。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诉讼等影响转让的权利限制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情况外,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也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各方就股权转让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远璋先生本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远璋先生的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出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远璋
2023年3月1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4、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 |
股票简称 | 万和电气 | 股票代码 | 00254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 叶远璋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道北182号万和大厦一楼商场之六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通过万和集团间接持有8,735,400股,通过万和投资间接持有33,081,750股,个人直接持有40,990,950股,合计持有82,808,100股。 持股比例:通过万和集团间接持有1.1747%,通过万和投资间接持有4.4489%,个人直接持有5.5125%,合计持有11.136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种类: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通过万和集团间接持有的8,735,400股,通过万和投资间接持有的33,081,750股,合计变动41,817,150股。(间接方式转让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个人直接持有40,990,950股。 变动比例:通过万和集团间接持有的1.1747%,通过万和投资间接持有的4.4489%,合计变动5.6236%。(间接方式转让变动) 变动后持股比例:个人直接持有5.512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减持 | 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远璋先生本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远璋先生本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远璋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