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002543)_公司公告_万和电气: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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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王玮)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万和电气”)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18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对董事会规范运作并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2018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或列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投票表决中,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18年3月30日,就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关于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17日,就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关于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18年6月13日,就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18年8月27日,就董事会三届二十四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进行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年度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育事项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充分了解、认真审议,并对其开展进程进行关注和有效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

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有关事项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得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为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企业管理出谋划策;

3、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尤其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未发生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8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王玮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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