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002543)_公司公告_万和电气: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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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充分行使监事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2018年3月30日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关于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2018年4月17日1、《<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7、《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关于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12、《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分红回报规划》; 1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3三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2018年4月24日1、《<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4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2018年6月13日1、《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2018年8月27日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三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2018年10月25日1、《<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列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3次,列席参加了公司董事会会议9次。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2018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定期听取财务人员的专题汇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询问和检查;核查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对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管理体系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财务运作规范;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及现金流量。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1)2018年3月30日,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审查了《关于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8年4月17日,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审查了《关于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2018年6月13日,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审查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也履行了相关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评价客观、真实。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5、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18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幕

信息及知情人员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严谨规范,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三、监事会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公司的诚信形象,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监事会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4、积极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之签字页)

监事会主席:黄惠光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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