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002543)_公司公告_万和电气: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何夏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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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何夏蓓)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我们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现就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2018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程序,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题讨论,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独立董事2018年度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1、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或列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投票表决中,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18年3月30日,就董事会三届二十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关于签署《售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17日,就董事会三届二十一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关于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与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18年6月13日,就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18年8月27日,就董事会三届二十四次会议所涉及的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会员,根据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持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审计监察部提交的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等,分析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督促并检查公司日常的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和指导审计监察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提醒公司关注有关经营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为了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本人经常不断学习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了解和查阅大量相关资料,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3、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参观公司的生产车间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保持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认真核查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任职期间,努力作到勤勉、尽责,尽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为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起到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19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何夏蓓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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