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002542)_公司公告_中化岩土: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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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4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6月23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步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波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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