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4-022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3月29日下午1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79,308,973.03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7,457,857.85 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23,745,785.7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1,220,713,439.40元,减去已分配2022年红利179,402,901.6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5,022,609.86元。因公司实施了股票回购方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董事会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暂以董事会审议时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公司总股本 690,011,220 股,扣除当前回购股份2,650,0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87,361,220股),分红总额 178,713,917.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76,308,692.6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