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基本情况见下表: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序号 | 获得补助主体 | 发放主 体 | 补助项目 | 获得补助依据 | 补助形式 | 补助金额 (万元) | 补助到账时间 | 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有可持续性 |
1 | 涡阳县鸿路建材有限公司 | 安徽涡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产业扶持奖励资金 | 《涡阳县绿色生态建筑产业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 | 现金 | 1114.20 | 2023年9月26日 | 否 | 否 |
2 | 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涡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产业扶持奖励资金 | 《涡阳县光机电聚集区标准化厂房投资建设补充协议书》 | 现金 | 3885.80 | 2023年9月26日 | 否 | 否 |
合 计 | 5000.00 |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上述奖励资金与收益相关的政府奖励补助资金共计50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本次收到政府奖励资金将会增加2023年度利润总额5000万元,具体影响金额及相关会计处理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