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002541)_公司公告_鸿路钢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时间:

鸿路钢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31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9月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回购股份拟作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公司关于《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