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3-031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90,011,1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鸿路钢构 | 股票代码 | 00254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吕庆荣 | 杜建俊 | ||
办公地址 | 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 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 ||
传真 | 0551-66391725 | 0551-66391725 | ||
电话 | 0551-66391405 | 0551-66391405 | ||
电子信箱 | luqinrong0301@163.com | dujianjun1856@163.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是以钢结构产品制造业务及钢结构配套产品制造业务为主、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工程业务为辅等三大业务。随着公司十大钢结构生产基地的陆续扩建、投产、以及生产线智能化改造与信息化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公司的钢结构产品产能及生产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交货能力及成本控制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钢结构制造等方面的规模竞争优势将持续得到巩固和增强。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钢结构产品,它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大型场馆、火车站站台、石化管廊、设备装置、高层建筑、桥梁及光伏支架等诸多领域,是国家大力提倡推广的节能环保型绿色建筑,可以有效地减少资源消耗、减少用工人数、减少建筑扬尘及提高建筑材料的循环利用率等,为“碳中和”“碳达峰”贡献力量。
(三)经营模式
1、继续专注于钢结构领域的高端制造:钢结构制造业务可以充分发挥公司加工基地多、产能大、产品质量优、加工精度高、交货能力强、成本控制好、领先的智能化设备、信息化管理能力强等核心优势,对技术要求高、制造难度大、工期要求紧的加工类订单具备比较强的竞争优势及议价能力 ,比如2022年承接的***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钢结构制作项目、广州***锂离子电池制造基地与研发中心项目、宁德时代 ***研究院项目、***年产8GW高效电池和12GW高效组件智能工厂项目、***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重庆***第一人民医院扩建项目等,这类业务有周期短、回款及时、毛利率稳定等特点。本报告期钢结构产量达到349.54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3.21%。 随得生产及管理效率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也随之逐步增强。 2、钢结构相关的绿色建材制造销售业务同步发展:公司的钢结构配套产品有钢筋桁架楼承板、C型钢、聚氨酯复合板等绿色建材等,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公司自创建以来一直致力于管理上的变革创新,致力于提高管理效率、技术创新能力以及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推进卓越工程,倡导一流主义、优化研发、制造、施工、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并通过建立学习型组织,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经营质量,不断打造钢结构绿色装配式建筑的强势品牌 。
(四)公司的近期发展目标:
1、稳步扩大公司的钢结构生产能力,在公司钢结构年产500万吨产能的基础上,2022年公司继续与湖北团风县、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为公司行稳致远打下坚实的基础。
2、持续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公司一体化的集成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增强钢结构制造方面的成本及规模优势,不断丰富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关联产品,提高协同效应。
3、持续提高公司智能化制造水平,利用工业互联网技术有效打通智能设备与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之间的连接,不断推进公司智能化制造降低生产成本及劳动强度,提高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
4、持续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公司与国内原材料供应商签订了长期合作采购协议,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以及采购成本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采购议价能力。随着公司多年的努力和储备,不断的提高公司产品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及快速交货能力增强等优势,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一个最具备竞争力的生产研发基地,成为最值得信赖的最具竞争力的钢结构及相关配套产品供应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总资产 | 20,589,461,480.13 | 19,576,162,146.42 | 5.18% | 16,207,311,756.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259,823,623.18 | 7,270,787,365.75 | 13.60% | 5,977,977,175.92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 | 19,847,679,088.89 | 19,514,809,939.10 | 1.71% | 13,450,925,914.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2,676,603.03 | 1,150,114,464.01 | 1.09% | 799,087,359.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17,257,572.06 | 857,246,288.84 | 7.00% | 607,782,800.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2,460,533.34 | -201,980,372.93 | 408.18% | 159,138,993.1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9 | 2.19 | -22.83% | 1.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5 | 2.10 | -21.43% | 1.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03% | 17.55% | -2.52% | 15.01%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518,602,789.21 | 5,382,478,613.86 | 5,523,730,782.20 | 5,422,866,903.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7,172,255.20 | 343,883,600.40 | 362,841,872.31 | 288,778,875.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6,513,669.46 | 296,010,387.83 | 318,929,274.54 | 205,804,240.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126,153.75 | 343,477,582.02 | 325,502,079.80 | 41,607,025.2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85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14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商晓波 | 境内自然人 | 36.16% | 249,519,764 | 191,300,823 | ||||
邓烨芳 | 境内自然人 | 10.81% | 74,577,360 | 质押 | 25,35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 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66% | 32,179,856 | |||||
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社 保基金160 42组合 | 其他 | 2.04% | 14,055,782 |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招 商安华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66% | 11,488,418 | |||||
中国工商 | 其他 | 1.65% | 11,418,754 |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海富通改革 驱动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 实价值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 其他 | 1.35% | 9,323,228 |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 实价值驱动一 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 | 其他 | 1.21% | 8,341,883 |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 实领先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 其他 | 1.18% | 8,134,429 | |||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 实价值长青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 其他 | 1.17% | 8,050,946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商晓波、邓烨芳夫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述股东与其他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8,800.00万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2020年5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0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044),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4、2020年8月17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5、2020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6、2020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 年11月2日上市。 7、2021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0月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15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8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8、2021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43.7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43.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9、2021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3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 1,00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3.00元(含税)。 10、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43.51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3.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1、2022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1年10月9日至
2022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5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 1,00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5.00元(含税)。
(二)关于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案》,公司工程类业务客户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公司)已被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截止2020年5月31日,公司对宝通公司的债权人应收账款原值为12,966.97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9,513.47万元,未计提3,453.50万元。因宝通公司的破产清算结果未定,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2020年已对宝通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公司已将剩余未计提的3,453.50万元进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目前破产清算程序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密切关注宝通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积极维护公司权益。经管理人认定该债权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三)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事宜:
1、报告期内,公司与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鸿路智能装配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补充协议书。(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2、报告期内,公司与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鸿路钢结构绿色智能装配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四)关于公司股份减持相关事宜:
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提高重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公司管理队伍凝聚力,计划由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基地总经理、工厂厂长、销售人员等通过参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方式,受让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以达到重要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之目的。2022年6月21日,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定向减持本公司股票给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数量累计为5,5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