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62,676,603.03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6,557,544.96 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21,655,754.5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1,200,968,111.08元,减去已分配2022年红利175,156,462.14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0,713,439.40元。鉴于公司2022年盈利保持较好态势,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0,011,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2.6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投资规划的前提下,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独立董事与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客观的、合理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六、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