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基本情况见下表: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序号 | 获得补助主体 | 项目名称 | 获得补助依据 | 补助形式 | 补助金额 (万元) | 补助到账时间 | 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有可持续性 |
1 | 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 | 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 | 《团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团政办发【2022】18号) | 现金 | 1350.00 | 2023年1月20日 | 否 | 否 |
2 | 涡阳县鸿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产业扶持奖励资金 | 《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钢结构(桥梁钢、焊管)生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 现金 | 1000.00 | 2023年1月20日 | 否 | 否 |
合 计 | 2350.00 |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上述奖励补助金额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2350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135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1000万元确认递延收益,按照实际投产面积分三年计入当期损益,对公司2023-2025年度利润将产生一定影响。
3、上述政府奖励补助具体影响金额及相关会计处理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奖励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