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002541)_公司公告_鸿路钢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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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1-1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收到了吕庆荣女士提交的辞去证券事务代表的申请,因工作调整的原因,吕庆荣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为保障公司证券相关事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杜建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双凤工业区

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0551-66391725

电子邮箱:dujianjun1856@163.com

杜建俊先生已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杜建俊先生简历杜建俊先生,出生于1974年,本科学历,会计师、工程师。2006年2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财务经理。现任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杜建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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