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002541)_公司公告_鸿路钢构: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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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路钢构: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5-019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1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2,271,748.08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0,712,383.62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071,238.3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 897,594,775.46 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5,235,826.08元。因公司实施了股票回购方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董事会建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 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暂以董事会审议时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公司总股本690,012,818股,扣除当前回购股份2,650,0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87,362,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分红总额247,450,614.4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77,785,211.6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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