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我们认为: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熔显、蔡永民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