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002540)_公司公告_亚太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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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具体情况包括:

1、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7、《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方案调整的议案》;

12、《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的议案》;

1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4、《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5、《关于年产4万吨轻量化环保型铝合金材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2)《关于制定<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议案》。

3、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4、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2年9月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2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8、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9、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以及公司2022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并遵循《证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的内控制度继续完善并得到切实执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22年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5、募集资金管理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超募资金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客观、真实。

6、关联交易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需要,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7、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有违规对外担保的行为;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的

行为;未发现公司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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